全国工商联建议民营医院纳入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 02:58 中华工商时报

  减轻政府财政负担降低百姓医疗负担

  本报记者 辜王景 贾林男

  “有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应正式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之中。”今年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提交了《关于建议将有条件的民营医院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提案》,建议政府或对有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加以改进和提高,或吸收有特色的民营医疗机构,将其办成可以由政府买单的民营医疗机构。

  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新的医疗改革方案,改革的一个主要内容是,由政府承担起全民的基本医疗,并通过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医院和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建立覆盖全国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而在全国工商联看来,“应充分发挥民营医疗机构的积极作用,给予其平等政策,为其更好发展创造条件。”

  据了解,我国民营医院的总数现已达到全国医院总数的10%以上,上规模的医院已达到500多家,其他绝大部分为中小医院,而各类诊所则不计其数,它们绝大部分分布在农村乡镇、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开发新区,而且多数是中医医院。

  目前这些民营医疗机构,主要包括由私人诊所发展起来的有一定规模的医院;企业和个人通过兼并、注资改制发展起来的自主经营或股份制医院;由国外资金注入而建立起来的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原政府办医疗机构改制而成的医院等等。

  在这份提案中,全国工商联认为将民营医院纳入医保体系,有四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是有利于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充分体现政府对民营医疗机构的政策扶持,以及对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的一视同仁;二是有利于减轻政府在承担基本医疗方面的前期投入,为政府主办的基本医疗增加了生机和活力;三是有利于减轻老百姓的医疗负担,民营医疗机构分布于广大农村和城市社区,在提供方便、快捷、低价的初级和一般医疗服务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能有效解决公立医院鞭长莫及的问题,也能解决低收入和弱势群体的一般疾病的治疗问题;四是有利于促进中医药发展,弥补公立医院中医力量的严重不足。

  不过,根据调查,全国工商联发现当前民营医院发展还存在两个主要问题。一方面,尽管各地在发展民营医疗机构的有关政策和措施中,都要求民办医院在申请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加入急救医疗网络、人才引进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但在实际执行中,由于政策不配套、措施不到位,普遍存在公私立医院厚此薄彼的不公平、不公正现象。另一方面,一些民营医院也存在自身素质的问题,有的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搞“院中院”,有的缺乏医风医德,搞假冒伪劣,搞虚假广告,欺骗患者;有的投资人与管理者矛盾激化,严重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行。

  “不能因为这些问题而从根本上否定民营医院在参与基本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可以而且应当发挥的重要作用。”全国工商联在提案中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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