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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64万退休人员免缴费享受补充医保待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8日 01:01 信息时报
医保中心下发住院结算指引 时报讯(记者 王道斌 通讯员 穗劳宣)从本月开始,已经参加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64万退休人员,将可以免费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属于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可以再报销约2/3,参保人个人整体自付费用因此将降低近一半。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广州市医保中心下发了《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结算操作指引》(下称指引),为退休职工提供结算标准。 目前,广州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已经超过300万人。据劳动保障部门统计,未实施补充医保前,在住院费用中,平均个人负担费用占总费用的35%~40%左右;而广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和进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属于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平均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不含医保支付范围外的自费费用)约为20.74%,而加补充医保后,这一比例将降至10%左右。 《指引》摘要 在职参保人从正常缴交补充医疗保险费的次月开始,可以享受补充医疗保险规定的待遇,从停止缴费的次月开始停止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退休参保人从2007年2月份开始,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的情况下,均可以享受补充医疗保险规定的待遇;不能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的退休参保人,同时不能享受补充医疗保险规定的待遇。 对于住院时间跨越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前后的退休参保病人,则以享受待遇的日期为界分别结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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