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郑筱萸落马掀药监风暴 中央彻查力护用药安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1日 10:51 南方周末
□本报记者 马昌博 实 习 生 龙玉琴 对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个别官员来说,过去的一个月或许是他们内心最焦躁的日子,因为选择只有两个——说还是不说? 本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知,根据纪检部门的要求,国家药监局现职官员“如果有问题的,要在1月31日之前说清楚自己的问题”。 此前的1月26日下午,国家药监局党组召开局机关全体干部和直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大会,传达两天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精神。在该次专门为此召开的会议上,温总理严词通报了该局原局长郑筱萸严重违纪违法的情况。 知情人士说,早在2006年12月29日的国家药监局处级以上干部会议上,就曾要求现职官员在一个月之内“说清问题”——这次会议宣布了原局长郑筱萸被“双规”的消息,而1月26日的会议又将日期宽限了两天。 国家药监局退休人员亦在查处之列,知情人士称,卸职官员“说清问题”的期限截止到2月5日——纪检部门并未规定退休官员的范围,这对成立不过9年的国家药监局来说,无异于“彻查”。 年末岁初之际,由中央发起的一场整肃“风暴”,降临国家药监局及整个药监系统。 药监局的“多事之冬” “风暴”的肇始是国家药监局第一任局长郑筱萸的落马,此前,郑共执掌国家药监局7年之久。 公开资料显示,郑筱萸196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生物系。大学毕业后,到杭州第一制药厂做技术员。1979年到杭州民生制药厂任安全环保科副科长,12年后离开时,已是该长厂长兼党委书记。 企业出身的郑筱萸在几年内先后任浙江省总工会副主席、主席,并于1994年4月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这个副部级官员其时不过50岁,在当时已属年轻。 此后恰逢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郑随即出任新组建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并在2003年5月再次机构合并中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郑为人儒雅,喜写毛笔字,药厂亦以此结交。知情人称,郑在2003年给某药厂写的几幅字,曾以3万-10万不等的价格卖出。 身为全国政协委员的郑每年“两会”都会被问及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亦有记者直接问他是否会掀起食品药品安全的风暴。郑筱萸回答说,食品药品的安全问题,是年年月月日日都需要关注的,对我们来说始终是热点。 不过,最终掀起风暴的时候,郑自己却被风暴倾覆。 综合本报记者采访和之前的媒体报道情况,郑筱萸应是在2006年12月22日被“双规”,这个月,他刚刚62岁。 当天上午,郑以中国药学会理事长的身份出现在由北京市药学会和北京市执业药师协会联合举办的年会上。媒体事后报道说,主席台上的郑“神情落寞”,并且“作为最主要的嘉宾,当天的会上他并没有发言”。 当天下午,郑被“双规”。 事实上,早在郑2005年6月去职时,就被认为并不寻常。虽然其时郑已快到60岁,“但是,因为郑还是全国政协委员,所以按道理他还可以延长两年。”本报记者采访的一位国家药监局退休官员称。 就在郑去职十几天后,时任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便被检察机关直接查处——按惯例,本应先经过纪委检查,这亦表明郝和平案早已证据确凿。 随后,国家药监局原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等多位药监官员相继被查,国家药监局内整肃风起。值得注意的是,郝和平与曹文庄先后担任过郑筱萸的秘书。 普遍的说法是,郑筱萸被“双规”就是因曹文庄被抓后的举报。知情人士称,郑和曹曾经“情同父子”,“曹文庄炒得一手好菜,经常去郑家为他们做饭,并对郑筱萸夫妇以‘干爸干妈’相称。” 1月24日的国务院会议上说,“郑筱萸在药品监管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利用审批权收受他人贿赂,袒护、纵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违法,性质十分恶劣。” 目前有媒体报道说,郑的妻子和儿子也已涉案,据称其妻子和儿子在药品和医疗器械进口代理中有违规行为。本报采访的知情人称,郑的亲属中有多人从事药品生意。 该知情人称,郑的儿子30岁出头,“在广州香港两地跑,搞进口药。”“郑筱萸跟企业吃饭时,他儿子也经常一块去,从而有意无意地让别人知道这是他的儿子。” 就在郑筱萸被“双规”几天后,辽宁省药监局局长张树森亦被逮捕,据称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随后,广东佰易人免疫球蛋白事件爆发。而之前的“齐二药”和“欣弗”事件依然余音未了。 初始即存隐忧? 国家和地方药监局官员的纷纷落马和近年来频发的药品公共事件,引发了各界对中国药监体制的深入思考——关乎13亿人安全的中国药品监管体制到底怎么了? 相关专家说,要分析中国药品监管体制的问题,需要回到国家药监局成立之初。 1998年4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成立,这是个由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卫生部药政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个部门合并组成的副部级单位。 需要明确的是,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只是一个行业主管部门,类似于中国医药总公司这样的角色,因为其经济属性而隶属于国家经贸委,但级别是副部级。不过国家医药管理局只管西药,中药归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而在1998年之前,真正对药品实施监管的,一直是卫生部药政局。 1998年,在中央政府机构改革的大背景下,国家药品管理体制改革迅速拉开帷幕,开始酝酿设立独立而统一的药品监管部门。在此过程中,因为国家医药管理局本来就是副部级单位,而卫生部药政局只是正厅级,所以,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国家医药管理局最终获得主导权,卫生部药政局被并入新组建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之前的国家医药管理局是一个对下属医药企业资产运营有着直接控制权的产业管理部门,是全国医药企业的‘婆婆’,在这样一个机构的主导下,它和作为企业监管者的卫生部药政局合并了,成立了新的药品监管机构。”对中国药品监督体制业已研究多年的南开大学法学院宋华琳博士如是说。换句话说,被监管者主导监管者成立了新的监管机构。 上述国家药监局退休官员说,新组建的国家药监局中,原国家医药管理局的人员占了大部分,而杭州民生制药厂厂长出身的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郑筱萸也成为国家药监局局长。 事实上,上述因素在地方更为明显。根据中编办《关于省级政府社会保障以及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药品管理局“统筹”各地方药监局的设立。 而在很多省份,都是由省医药公司代替药品管理局行使医药管理的职能,由此便使很多医药公司的人员成为地方药监局的人员主体。“一般是医药公司的总经理去当地方药监局局长,而副总经理成为医药公司总经理。”上述国家药监局退休官员说。 如此之下,在药监局成立之初,如何保持监管独立就已面临问题。
【发表评论 】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