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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慈善组织与政府互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 02:59 第一财经日报

  邵芳卿

  聚议政经热点,共享思想之美

  时间:2006年11月4日

  地点:福州

  主持人:《第一财经日报》编委王长春

  政府进行慈善,首先要做到公平。所以政府在进行每一项活动之前,要做到绝对的公平,不偏不倚。所以要做很多的工作,以免偏差。但是民间不同,民间是讲究效率,我们抓着重点就可以进行

  政府的慈善必然要用到财政的收入,这就为财政收入带来了压力。而民间不同,不但没有动国家的钱,还为国家节省了财政收入

  民间产生的慈善行为中,存在自发的、大量的直接捐赠

  目前的救灾方针在理念上,可能需要进一步更新

  中国现在需要专门的一部救灾的法律,来规范救灾过程中财务、人员的管理,但目前一直没有出台

  民政部已提交了《社会救助法》,有针对社会救灾的条款

  主持人:对目前国内民间慈善组织兴起,有何看法?

  董启清:政府主导救灾,但是民间组织要发展、要配合。当前我们的民间组织,总的来说有的规范,有的不发达,所以我们下一步要抓慈善组织的发展,就是民间组织要发展,光靠政府不行,而且要带有提高全民的慈善意识,不单单是捐款。

  另外一方面,我认为要抓管理、抓规范,这个很重要。现在慈善组织总的来说不够规范。现在国内各种基金会很多,如青少年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等,至少有二三十个,这就基本形成独立管理、多头募捐、多头使用捐款这种状态。这种状态是有利的,大家都要发挥积极性。

  当时福建省委书记卢展工问,能否将这些慈善总会都统一起来?我说上面不统,下面没办法统。但是现在机关干部,包括一部分的群众都感到捐款很频繁,很不规范。所以很容易出现问题,出现了问题就影响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公信力受影响后,募捐渠道可能就堵住了。

  现在存在的问题就是全民性的慈善意识还不够,从政府、从组织的主观角度说,宣传教育不够广泛、不够深入。所以刚才曹德旺先生讲了,我也同意,你搞慈善不要光盯着企业家,应该面向全民。要影响全省人民,包括小学生,要让小孩得到教育。现在学校有多少的课本讲到慈善的问题?

  上一次我们做“一日捐”,卢展工书记当时说过,全省3400万人,每人捐一块钱全省就是3400万元,要培养起全民意识。钱多少是另外的问题,但是全民一定要提高慈善意识。

  国家要统一税费优惠政策,目前税率至少对省以下慈善优惠不够。最近又推出了优惠政策,但都是对中央级的民间组织,像宋庆龄基金会。有的省就出台自己的政策,我们也跟省领导提意见,税务部门也觉得做慈善不分全国、不分大小,应一视同仁。但是全国没办法统一。这会产生什么问题?上面需要统一的政策,否则下面就很难办。现在福建省施行的还是三种税率:一种是,国内企业的免税额只能在应纳税额的3%以内,纳税300万元,只能免30万元;第二种,个人捐赠,可以免掉30%;第三种,外资企业可以免掉百分之百。所以这不利于调动国内企业和个人捐赠的积极性。

  此外,民间组织要进一步规范管理,要完善,要严格,提高公信力。我觉得现在慈善组织很多,虽然量不大,但是组织非常多,如果不规范管理,只要一个组织、一件事出了问题,对社会的影响都是非常大的。

  主持人:我们今天也邀请到广州乐助会负责人的金星先生,请他谈谈民间组织如何与政府互补并展开救助。

  金星:广州乐助会还未正式获批为民间组织,但这不影响我们开展工作。我觉得慈善工作不应该成为富人的事情,不是说有钱才可以去做慈善。慈善如何发动全民,应是很大的话题,过往几乎都是由官方来做的,这一次广东的台风和福建的“桑美”,都体现了福建很多自发的力量,可以说越来越强。NGO(非政府组织)在国际上是一个潮流,它也是纯民间的。

  首先,谈一下民间的慈善活动跟政府的区别。民间侧重点在于群众,政府如果要进行慈善,首先要做到公平。民间是讲究效率,所以政府在进行每一项活动之前,要做到绝对的公平,不偏不倚。所以要做很多的工作,以免偏差。但是民间不同,我们抓这着重点就可以进行,比如曹德旺先生捐赠200万元,不用国务院批准,他就可以直接进行。

  第二是成本的问题,因为民间是动员了社会的力量,而政府的慈善必然要用到财政的收入,这就为我们的财政收入带来了压力,而民间不同,不但没有动国家的钱,还为国家节省了财政收入。

  还有,政府如果做得不好,就有负面的影响,但是民间不同,民间做得不好没有关系,做得好反过来会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只要你有能力有爱心,就去参与,甚至可以充当管理者。

  还有一个灵活性的问题。政府要考虑到国家的政策和匹配。比如,广州乐助会是第一个帮助超生者的,我们完全是从人道主义方面去考虑问题。但是政府就不行,需要考虑很多方面的因素。

  民间产生的慈善行为中,存在自发的、大量的直接捐赠。前段时间电视台播出这新闻,引起很大轰动。

  我觉得政府主导肯定是对的,对其中产生的问题也负责。但是民间所做的慈善也会出现问题。比如这一次广东的乐昌特大水灾,我们顺应当地政府的要求去支援他们。我们出来之后,号召让所有的物资送到乐昌政府。我们直接送去的东西也是经过政府的渠道,经过政府的同意送到各地,有一些组织来找我时说能否把物资交给他,我说不行。如果将物资直接交给你们,只会为政府的工作带来麻烦,你们要主动与政府协调好,协调好以后,民间所付出的劳动也得到了政府的肯定。

  关于政府慈善,可以模仿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对企业的做法,应该去探讨、去尝试。

  韩克庆:我觉得目前的救灾方针在理念上,可能需要进一步更新。

  首先,20多年过去了,社会结构、经济系统都发生很大变化,救灾体制依靠集体,而现在集体已不是作为国家有效的基础存在。其次,我国目前缺少一部关于抗灾、救灾的法律,民政部已向全国法制办提交了《社会救助法》,里面有针对社会救灾的条款。

  中国现在需要专门的一部救灾的法律,来规范救灾过程中财务、人员的管理,但目前一直没有出台。

  这种监督机制还有待于加强,在抗灾、救灾的过程中,政府动员了很多资源,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很多的省市救灾款到了之后,真正用到灾民身上只是一小部分。目前的这种救灾方式,主要还是以救济为主,救助的色彩比较淡。

  此外,我觉得有可能使这种赈灾模式转换的,一方面是救助主体的多元化,政府有天然的责任;另外像企业家如曹德旺先生,他拿出一部分款项用于救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企业家的良心,成为救灾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不可忽视的力量。多元化的主体参与到赈灾中,是非常重要的。

  还有,透明、公开监督机制的建立也很重要。

  主持人:请大家总结一下今天的观点。

  曹德旺:关于慈善事业的免税问题。我们国家没有说捐赠退税,而只是说捐赠免税,不存在退的问题。所得税顾名思义就是所得才有税,我们在这方面研究,都应该真正义务地去推动这项事业发展,鼓励更多的人来参与这个项目,不妨借鉴洋人的经验。

  岳颂东:曹总本来就是一个企业家、慈善家。我想起《红楼梦》里面那句话,刘姥姥去大观园也想向王熙凤借点钱,王熙凤说,大有大的难处。所以说大的企业也不是说他就有钱,所以他们也不容易。

  关于赈灾的模式应该符合我们中国的国情,国外的东西也要借鉴,但是不能照搬。我们国家必须对重灾区格外关注,要加强管理,善款要善用。

  政府对待慈善事业是第一责任人,要把这个事情做好。我们中国又是一个和周边很多国家接壤的大国,我们很多的灾害都是国际性的,我们的活动如何打开国界、打开国门,应该引进国际的慈善组织,为我所用,当然国际上出现的灾害我们也要义不容辞,像印度洋

海啸我们也大概捐了12亿元。

  韩克庆:用一句话来总结就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就是以慈治善,该是慈善的本意。以慈治善这是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背景。我觉得慈善家所做的善是小善,什么是大善,能够在解决第二次分配领域的公平机制的公平问题,这是大善。

  叶荣臻:CBN思想盛宴这次讨论,对中国赈灾模式的讨论也是新的观念建设的一个选题。

  关于赈灾中国模式,在我们的研究和讨论当中,会越来越完善,越来越有效。其实我们国家的赈灾模式,无论是赈灾也好,抗灾也好,能力是非常强大的。

  其实,只要把20年前的唐山大

地震,跟今年的“桑美”台风作一些对比,很显然我们国家面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有非常大的进步。

  在国际社会当中,我们国家的赈灾模式也是受到广泛的关注。从最近对“桑美”台风的抗灾,与西方国家对“卡特里娜”飓风作一些比较(媒体上也做了一些分析),我们与西方国家的模式相比还是有优势的。

  我们讨论的中国模式,联系我们面对自然灾害个体行为的培养,也是很有意义的。

  在今后的讨论和研究当中,会把很多概念提升到新的层面,对未来的赈灾模式有所建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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