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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建设规划获批 经适房回购条文被取消 (3)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 10:53 新京报

  

北京住房建设规划获批经适房回购条文被取消(3)

经济适用房布局。制图 鲁嘉 李铁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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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贷款严密监控

  规定:新规强调,要对贷款资金使用进行严密监控,加大对利用银行贷款囤积土地、房源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个人住房贷款的前期调查和贷后监督,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住房消费信贷政策,加大对消费和银行业机构的政策引导,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

  解读:针对加强银行贷款的条款,李文杰表示,这是在旧政策上的一项重申。目前,各银行之间的竞争比较激烈,而房地产贷款一向又被很多银行列为“优质贷款”。因此,在贷款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违规行为,或者不恰当的优惠措施。此次在住宅规划中提出加强监管,说明相关部门已经对房地产在银行领域的违规行为有所重视。

  -专家观点

  “内循环”操作有难度

  专家认为,政策实施还有待细则明确

  本报讯 昨日,北师大

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表示,此次相关部门删除“政府回购”的说法,应该是在
经济适用房
的运转模式上,还需要一个比较成熟的考虑:相关部门对“内循环”尚没有一个明确概念的界定,而价格如何确定、回购的钱由谁支付等一系列问题还需要解决。

  董藩表示,根据法不追溯既往的原则,对经济适用房实行“内循环”模式,应当是对今后新建的项目进行。同时,如果政府希望将市场上的经济适用房进行内部循环,在这过程中,应当按照经济适用房的原有价值和现有价值,对利益进行分割。比如一套经济适用房,原有价格50万元,市民自己掏了30万元;而在政府收回时,假如该套房屋市场价格翻番为100万元,那么,就应该按照相关的升值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应当给市民返回60万元。

  中原地产华北区域总经理李文杰则表示,经济适用房实行“内循环”很必要,因为经济适用房属于保障用房,不符合条件的人不能再居住,这很正常。但之前必须弄清楚保障用房保障的群体是谁,经济收入怎么界定,怎么让经济适用房不变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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