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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参与者为本促进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健康发展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 17:46 银监会网站
--在中国金融衍生品大会上的演讲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刘明康 (2006年10月24日) 尊敬的成思危副委员长,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我非常高兴参加由中国银行业协会发起,4家全国性金融业行业协会共同主办的“中国金融衍生品大会”,并预祝大会取得成功。 金融衍生产品的作用是为了在金融市场参与者之间实现收益与风险的重新分配,实际是权益转变的一种形式,通过创新将权益的风险转移给最能承受该项风险的参与者,或者由多个参与者共同承担,从而优化金融配置的效率,有效管理风险。 一、国内外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发展状况 进入新世纪以来,国际场内外衍生产品市场呈现持续、稳步发展的特点。全球期货年总成交额从1994年的约280万亿美元增长到2005年的1005万亿美元;全球场内期权年总成交额从1994年的56万亿美元增长到2005年的402万亿美元。其中从1994年-1999年全球期货总成交金额年均增长率仅为0.4%,全球场内期权总成交金额年均增长率仅为2.1%;而从2000至2005年,全球期货总成交额年均增长率为25.9%,全球场内期权总成交额年均增长率为43.4%。与此同时,全球场外衍生产品名义本金余额也从2000年95万亿美元增长到2006年6月底的338.6万亿美元。场外市场主要满足交易双方个性化需求,流动性较低、交易对手风险较高;场内市场透明度较高、流动性较强。 尽管近年来国际衍生产品风险管控相对成功,但巨大风险事件最近又开始抬头。例如,今年九月,Amaranth对冲基金由于投机天然气期货导致一周内60亿美元的巨额损失,成为继1998年美国长期信用资本管理公司之后最大的损失事件。该事件又一次促进了国际监管部门对对冲基金的监管,同时也表明对这些市场及其产品风险管控的难度和持续性要求。 2000年以来,国际衍生产品市场发展较为迅猛,我们从中可以借鉴的经验有:(1)有效的风险管控能力是市场持续稳步发展的基础;(2)1994年-1999年衍生产品市场中的一系列重大风险事件促使金融机构提升了风险管理意识;(3)监管当局及时地制定并实施了风险监管措施;(4)场内外市场协调发展,互为补充、互相促进、不可或缺。 与之相比较,国内衍生产品交易虽然近年来有了快速的发展,但仍然不够活跃,特别是人民币衍生产品交易就更不活跃。截至2006年6月底,人民币外汇掉期成交金额为240亿元人民币,人民币利率互换名义本金余额约为171亿元人民币。相比之下,境外离岸市场中的人民币衍生产品交易较为活跃,出现了人民币无本金交割远期(NDF)、人民币无本金交割期权(NDO)、人民币无本金交割互换(NDS)和人民币结构性票据(Structured Notes)等产品,其中人民币无本金交割远期交易从1996年就开始在香港为主的境外离岸市场上进行, 2005年日均成交金额在10亿美元左右。 二、正确识别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参与者 对于我国来说,规范和发展衍生产品交易是金融改革的应有之义,是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广大银行业客户参与全球竞争的必经之路,值得全社会的关心和重视。培育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就是要求我们一定要注意以参与者为本,通过推动所有参与者提高专业化知识与理解,提高运用金融衍生产品的能力,提高管理风险的能力,最终推动衍生产品市场以及整个社会经济金融的和谐发展。 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上的合格参与者是关系衍生产品发展的最重要因素,只有衍生产品市场上存在足够数量的具有基本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参与者,才能保证衍生产品有较高的流动性和较低的交易成本,使得金融资源的配置有较高的效率。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在金融转型期,更应该注意培育一批这样的参与者,让他们充分认识理解金融衍生产品的重要作用,重视衍生产品市场的风险管控,共享衍生产品市场发展的成果。 目前我国衍生产品市场的参与者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商业银行。我国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资产规模最大的金融机构,作为国内相对规范并具有一定衍生产品交易经验的参与者,在衍生产品市场中承担着交易商与做市商的角色,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国衍生产品的种类与规模。商业银行在经营中面临诸多风险,其中市场风险是最重要的风险之一。最近一个时间,随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不断完善、人民币利率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商业银行参与基金管理、商业银行加快推进改革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以及开展境内外兼并收购等活动,商业银行面对的市场风险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广泛,因此,必须要学习使用现代衍生产品来专业化地规避这些风险,从忽视和被动适应逐步转变为主动防范可能的市场风险。 另外,随着WTO后过渡期的结束,我国银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目前我中资银行的非利差收入仅占整个收入的10%左右,而国际大银行的相应比例为50%左右。衍生产品业务是非利差收入的重要来源,商业银行必将通过不断扩大衍生产品的交易种类和客户范围,来提高其非利差收入比重,改变赢利模式与结构。 (二)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这些机构在数量上和资产规模上正在快速发展,这些机构的参与将极大地推动场外衍生产品交易。但目前这些机构从意识、人员、系统、内控以及各级管理经验上而言还尚不具备成为交易商或做市商的能力,在一定时期内仍然需要以商业银行客户的身份来使用衍生产品。这些机构通过自身的努力,将成为未来衍生产品市场上非常重要的机构参与者,而这恰恰是现阶段我国衍生产品市场上最为缺乏的部分。 (三)工商企业。随着我国汇率形成机制的不断完善以及利率的市场化,规避市场风险对于工商企业发展的战略意义日益凸现。但是,我国相当数量的工商企业,尤其是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并没有认识到这种外部环境的变化,或者是粗浅地意识到了,但却不具备理解和运用现代衍生产品来管理和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各种金融风险的知识、能力与人才。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目前人民币单边预期的市场环境并没有完全将他们可能面临的金融风险完全暴露。从这个意义上而言,我国在培育衍生产品市场时,一定不能忽视对于广大工商企业客户的悉心培养,广大银行业金融机构一定要认真了解工商企业千差万别的情况和需求,在建议他们使用现代衍生产品时,要为其量身定制在条件、期限、头寸上相匹配的避险型产品。 我国过去在这方面有很多经验和教训,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在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活动中就出现过巨额的风险和亏损。广大中小企业更是因为外部金融环境的变化被动受灾,特别是那些处在生产价值链上游的中小企业。所以说,如果我们不能培育出成千上万能够合理运用衍生产品的企业客户,我们的衍生产品市场就不可能实现持续、和谐发展。 (四)个人。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投资理财需求多样化的不断发展,商业银行已经推出了品种多样的理财产品,而且今后理财产品还会更加多样化。通过这些具有嵌入衍生产品特点的理财产品,个人投资者实际上已经进入到衍生产品市场,并成为数量最多的市场参与者。但是,目前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许多商业银行在推出理财产品时,并没有认真做好风险揭示工作,产品运作的“透明度”不够,在经营理念上还是把这些理财产品当成了扩大银行存款规模的手段,在成本控制上也没有科学地计量这些产品的利润贡献度和总体风险程度,这些都是需要不断改进的环节。 三、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发展面临的挑战与应对措施 就我国目前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发展而言,主要存在以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市场基础条件不够。如人民币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人民币债券收益率曲线也远未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有待进一步深化,信用历史数据还在建立和积累的过程中。 二是大多数国内银行缺乏产品设计能力和定价能力,不得不依赖外购的交易系统,对这些系统的定价模型的构建了解不深,在交易复杂衍生产品时仍然需要向外资银行询价。 三是国内银行多与外资银行进行背对背交易,获得的交易收益份额较低,有时却承担了双重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在市场上处于不利的地位。 四是国际衍生产品与掉期协会(International Derivatives and Swaps Association ISDA)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场外衍生产品交易的文件,形成了国际场外衍生产品交易领域的交易惯例,其中终止净额结算(close-out netting)原则与所有权转让型信用支持(title-transferred credit support)原则有助于降低交易对手风险,极大地促进了全球场外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目前,各主要发达国家与重要国际金融市场所在地的法律都已明确支持上述两条原则,但我国《破产法》与《担保法》是否支持此原则并不十分明确,在涉及到交易主体破产时,上述原则可能面临无效的法律风险。 解决上述问题,从根本上讲,需要加强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应尽快明确ISDA文件中终止净额结算原则和所有权转让型信用支持原则在我国《破产法》和《担保法》下的有效性,为建立完善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制度和交易规则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要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逐步健全人民币债券收益率曲线,深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为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基础环境;三是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提升我国银行业产品设计与定价能力;四是建立健全高度协同的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市场参与者自控、行业自律、政府监管三方面协作的管理模式。一个较完善的监管体系需要有关监管部门的通力合作,协调配合,统一制订我国衍生产品发展规划,修订完善衍生产品发展的法规政策,协调监管职责,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同时,还应加强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国际监管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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