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瓶警示语已经到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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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 04:04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9月12日讯(记者 李绍庆)记者了解到,虽然《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要从10月1日开始实施,但由于此前关于啤酒瓶的国家强制标准中,曾推荐生产企业在瓶体标签上注明“切勿撞击,防止爆瓶”等警示语,今天记者在市场调查时发现,我市在售的各品牌啤酒的外包装上,都已标示着警示语。 省质监局有关专家告诉记者,啤酒含有二氧化碳,在搬运过程中或高温环境中不小
近年来,在国内频繁发生的啤酒瓶爆瓶事件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消费安全问题。今天上午,记者在家乐福超市进行实地察访,看到包括青岛、黑趵等诸多品牌的玻璃瓶啤酒标签上,都已印上了警示语。青岛啤酒济南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青岛啤酒几年前就已经标注了相关字样。而且包括酒精度范畴、净含量、配料清单、质量等级等标签上必须标注的内容,都已经严格按照新的国家标准进行了标注。 由于白酒类劝说语从今年10月1日起推荐使用,记者注意到,劝说语尚未出现在各类酒瓶的外包装上。一位售货员表示,凡是酒,喝多了肯定都有害健康,消费者应该都清楚这一点,但如果生产企业在包装上增加了这样的提示,对消费者而言,还是蛮有人情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