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疏导电价矛盾,筹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6月28日下发特急文件调整电价,并于6月30日开始实施电价调整方案。据了解,此次电价调整后,全国上网电价平均上调11.74元/千千瓦时,销售电价平均提高24.94元/千千瓦时,主要涉及政府项目、发电项目、电网项目以及地方项目。中新社发 谢
正义 摄
中新网7月1日电 据《新京报》报道,北京市发改委昨天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北电网电价的通知》,从昨日起,北京市居民电价将每度新增0.0083元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以支持水库移民地区产业发展,因此,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不满1千伏到户价格每度由原来的0.48元调整为0.4883元,1千伏及以上到户价格每度由原来的0.47元调整为0.4783元。
同时,从今天起,北京市将在西城和东城实施峰谷电价的试点,居民峰谷试点电价采用两段制,峰时段为6:00-22:00,电价标准为0.4883元/千瓦时;谷时段为22:00-6:00,电价标准为0.30元/千瓦时。试点范围内用户可按自愿原则,在峰谷电价和单一电价方式中自行选择。申请参加居民峰谷电价试点的用户,应与电力公司签订电费结算协议。申请程序及电费结算协议由北京电力公司制定。
此外,北京市城乡教学用电将与居民电价统一,以减少中小学校的办学压力。
北京电力公司副总经理李同智透露,由于此次居民电价上调部分是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是全国性的资金筹措,即不是由于本地原因而上调电价,因此不存在开听证会的问题。北京市发改委价格处有关人士也提供了相同的解释。
此外,北京市从昨天起,停止执行《北京市电采暖低谷用电优惠办法》及实施细则,执行全市统一电价政策。居民电采暖用户按照《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进行补贴,即每平方米补贴15元。(郭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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