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办加大力度 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06-6-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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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 17:37 审计署网站 | |||||||||||
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办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和审计署关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治理机构,明确了职责,落实了措施。据统计,2001至2006年,该办共查出重大商业贿赂案件5宗,涉案金额1.4亿元,涉案人员274名,其中厅局级干部7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初见成效。 为进一步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日前,该办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
一是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该办要求全办干部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复杂性。要认识到商业贿赂行为的危害性: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阻碍了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并已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因此,治理商业贿赂是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审计机关的一项长期任务。 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完善规章制度。该办按照审计署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做好整改,建立、健全和完善包括基本建设、商品采购、委托审计等方面的内部规章制度,杜绝漏洞,规范管理,促进各项工作更好地开展。 三是突出审计重点,加大查处力度。该办要求结合审计工作重点,在审计监督过程中要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审计方法,着重从财政审计、金融审计、投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揭露与商业贿赂有关的大案要案线索。 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在工作中要加大反商业贿赂的宣传力度,注重加强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设。同时,加强与检察、公安、监察等司法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建立移送案件、召开联席会议等联合办案机制,使审计机关与司法部门形成合力,全力打击包括商业贿赂在内的各类经济犯罪活动。(林天赐 黄育强)
图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会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