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工作会议在重庆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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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 16:56 发改委网站 | |||||||||||||
2006年6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监局在重庆市联合召开全国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总结近年来我国煤矿生产能力监管工作,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最近印发的《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资质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和《关于开
许之敏在讲话中阐述了加强和改善煤矿生产能力管理、构建煤矿生产能力管理新体系、新机制的重要意义,指出这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实现管理制度创新的迫切需要;是指导煤矿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促进安全生产的迫切需要;是实施宏观调控,应对煤炭产能过剩,巩固和发展煤炭工业好形势的迫切需要。讲话介绍了生产能力管理新体系、新机制的5个基本特点:(一)将生产能力管理贯穿于能力形成和运用的全过程;(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推进制度创新;(三)坚持依法生产、依法监管;(四)将生产能力管理的对象和责任主体统一到具有独立完整生产系统的煤矿;(五)对生产能力管理的违法行为实施从重处罚。同时对开展全国煤矿生产能力复核工作进行了部署,着重对方案制定、资质核准、技术培训、现场复核、总结报告五个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 彭建勋在讲话中结合煤矿安全生产实际,论述了加强和规范煤矿生产能力管理的重要性,指出这是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项治本之策。讲话分析了三委局联合印发的三个办法和标准所具备的标准严格、程序规范、责任明确、处罚严厉的四个鲜明特点。同时,对开展复核工作提出了要求,特别是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强化监管监察,严格执法,严肃查处超能力生产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 乌荣康通报了近几年来煤炭工业发展成就和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超能力生产突出等问题及其危害,并从国家能源安全、煤炭经济协调发展、安全生产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阐述了在新形势下加强煤矿生产能力管理的重要性。讲话对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和方法的运用,提出了应当注意的若干问题,同时对生产能力规划、矿井生产布局、生产作业安排等提出了意见。 国家煤矿安监局司长宋元明传达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全国煤矿生产能力复核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山西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在会上作了发言,分别介绍了近年来开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督促煤矿按核定能力组织生产的做法和经验,并就贯彻三委局新印发的三个办法和标准及这次会议部署,做好生产能力复核工作,提出了初步安排意见。 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处长贾复生主持,他就做好这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提出了要求:(一)做好会议精神汇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立即行动,迅速制定工作方案;(三)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复核工作进度;(四)充分发挥大型煤炭企业和设计、科研单位的作用;(五)搞好各部门、各方面之间的协作配合。 各产煤省(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中央煤炭企业、部分重点煤炭企业和煤矿设计、科研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期间,许之敏、贾复生等同志到重庆煤炭集团南桐矿业公司鱼田堡煤矿下井考察煤炭生产和急倾斜薄煤层开采工艺;彭建勋、宋元明等到中梁山煤电气公司考察现场管理和瓦斯抽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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