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浙江审计持续追踪政府负债问题(06-4-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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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 11:13 审计署网站 | |||||||||
浙江省审计厅通过连续三年对政府负债问题的审计调查,基本摸清了各级地方政府负债总体情况和基本特点,并提出了控制负债增长、预防财政风险的建议。浙江省政府据此出台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负债管理的文件,遏制地方负债过快增长,维护地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2002年,浙江省审计厅通过对11个市县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对各地政府负债情况开
审计综合报告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得到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2005年1月,浙江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各地政府进一步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坚持政府投资“有所为、有所不为”;进一步强化政府信用观念,坚持依法筹措建设资金;进一步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坚持“权、责、利”和“借、用、还”相统一,将政府性债务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努力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过度负债的风险。《通知》还明确规定,将政府性债务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通知》下发后,该省各级政府在控制政府负债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富阳、嵊州等地先后出台了加强政府负债管理的制度规定;舟山、普陀等地尝试由财政部门对政府负债进行统一管理;慈溪等地制定一系列制度,加强对政府负债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 据悉,在今年的财政决算审计中,浙江省审计厅继续开展对政府负债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施松青 顾 涛 李天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