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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港澳消费先看诚信标志(图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 01:18 重庆晚报

  

赴港澳消费先看诚信标志(图文)

  本报讯“五一”期间,将有大量市民去港澳旅游。昨日,市消委发布2006年第2号消费提示,希望重庆市民在港澳消费时最好选择张贴有诚信标志的商家(如图),以免上当受骗。

  该消费提示提醒,在香港消费时,最好选择有“优质旅游服务”标志的商家。该标志是香港旅游发展局颁发的,贴有该标志的零售商户、餐馆必须符合明码实价、货真价实、商品资料和菜单清楚列明等标准,且三年内在香港消委会无消费者有效投诉。

  与香港比,赴澳门旅游选择诚信商家难度相对大一些,因为澳门消委会推荐商家的标志有“消费争议仲裁中心加盟商号”、“标准黄金成色认可证”及“诚信店”三种。市消委介绍,凡贴有“消费争议仲裁中心加盟商号”标志的商家,均承诺一旦与消费者发生消费争议,经消委调解无效时,必须将有关个案提交消费争议仲裁中心处理,由仲裁法官依法公平裁决。如“消费争议仲裁中心加盟商号”当年无有效投诉记录,则会被授予年度“诚信店”标志。

  另外,澳门消委会还与澳门金业同业公会合作,为公会属下会员店铺销售金饰的成色进行抽样检测,对符合澳门“黄金商品化”法律要求的,由两会联合向该店铺颁发年度“标准黄金成色认可证”。消费者只需认准该证,即可买到放心的黄金产品。

  在该消费提示中,市消委还为重庆市民赴港澳遭遇消费纠纷如何

维权支招:如在香港发生消费纠纷,可及时与香港消委会联系,电话为(00852)29292222;如在澳门,则可与澳门消委会联系,电话为(00853)9889315,也可回渝后向市消委投诉,联系电话是(023)63710315。

  (记者 陈 斌)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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