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土地违法多涉及地方政府 执法形势相当严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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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 05:11 新京报 | |||||||||
国土资源部称当前土地违法反弹现象严重,将直接公开调查两起严重土地违法案件 本报讯 昨日,国土资源部通报两起严重土地违法案件,将对发生在河北省和安徽省的两起严重土地违法案件,直接进行公开调查,并给予严肃处理。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指出,当前土地违法反弹现象比较严重,执法形势
同时,土地违法中,侵犯农民利益现象严重,低标准土地补偿和拖欠征地补偿费现象比较普遍。 7年近500多万亩土地涉及违法 昨日,国土资源部通报的两起严重土地违法案件,包括河北省赞皇县德众钢铁有限公司非法圈占耕地新建炼铁厂,以及安徽省休宁县政府非法批准占用土地,共涉及土地400多亩。 张新宝表示,近年来,违法用地情况面广量大。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的7年中,也就是1999年至2005年,全国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100多万件,涉及土地面积近500多万亩,比2004年全国新增的建设用地总量402万亩还要多出近100万亩。 据介绍,利用卫星遥感监测对新增建设用地进行检查时发现,我国前几年违法用地平均占新增建设用地总宗数的34%,有的地方高达80%以上。 土地违法多由地方政府主导 张新宝分析,目前,土地违法出现了地方政府主导的特点,其表现之一是,政府违法带有普遍性,凡是性质严重的土地违法行为,几乎都涉及政府;二是政府违法用地带有发展地方经济的色彩。当要查处时,地方政府称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 同时,土地违法以侵犯农民利益为特征。低标准土地补偿和拖欠征地补偿费现象比较普遍。 土地违法形式多样化的特点也日趋突出,一些地方不敢公然违法,开始钻政策空子,打擦边球。 土地违法动向朝中西部转移 张新宝指出,近年来,较大规模的违法用地,随着一些工业项目向中西部转移而随之转移,出现了盲目照搬已被实践证明是不成功做法的现象。 张新宝还通报了前一段时间互联网上披露的河南省汝州市一些私营企业非法开采铝土资源破坏耕地案件:2004年以来,先后有5家私营企业在汝州市临汝镇非法开采铝土资源,破坏耕地50多亩。汝州市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对非法开采铝土资源破坏耕地的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并追究了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人员的责任;公安部门正在通缉涉嫌犯有毁坏耕地罪和破坏矿产资源罪的私营企业主。 一批违法批地案件将被公开查处 昨日,国土资源部执法局负责人表示,针对土地执法形势仍很严峻的现状,国土资源部将继续加大直接办案的力度,对以下四类严重土地违法案件进行直接查处:违反规划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占用土地的;在征地过程中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地方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公然违法占地的。 国土资源部还将公开查处一批严重违法批地、用地案件,尤其对涉及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的案件,坚决依法追究责任,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相关新闻 当前土地违法行为呈现三大新特点 1 量大面广 2 地方政府主导 3 形式手段多样化 ●有的地方通过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化整为零批地,把审批权下放给地市,使占用基本农田必须报国务院审批成了一句空话 ●有的地方与开发商签订土地出让协议后,再“量身定做”竞争条件,搞虚假挂牌出让 ●有的地方“以租代征”,先由乡镇政府从农民手中把地租来,然后直接转租给了企业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蒋彦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