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总部进驻珠江新城奖500万元
本报讯 (记者 谭亦芳 通讯员 王宏山 陈伟秋 胡高玲) 广州“真金白银”大力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从今年4月12日起,包括市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金融业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正式实施,以推动广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
在昨日召开的广州市金融工作会议上,市政府正式公布《广州市支持金融业发展意见的若干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包括:成立市政府金融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市长亲任组长;设立“广州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从2005年开始每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扶持广州金融业发展。在珠江新城金融商务区设立金融机构总部或地区总部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0万元、200万元;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将给予住房补贴及科研、出国、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便利措施。
昨日的会议提出,广州将致力于强化四个中心:区域性银团贷款中心、区域性人民币结算支付中心、区域性保险市场中心、区域性产权交易中心;重点培育多元化的金融组织体系,多渠道引进外资金融机构,把广州建设成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华南地区的桥头堡。加快建设珠江新城金融商务区,吸引金融机构进驻,打造“总部经济”,使之成为广州未来金融机构最为密集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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