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艺
《财经时报》:你们自己在提请这个议案的时候有没有规划,希望它什么时候出台?
王雪华:今年是中国入世后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各行各业根据我们的入世协议书都
必须逐步开放,有的行业甚至提前开放。基于时间的紧迫性,当然希望越快出台越好。但是我们也知道,这需要一个过程。
《财经时报》:对于这部法律,现在有个说法叫“千万不可盲动”,因为“时机仍不成熟”。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王雪华:我觉得该法的出台时机不仅已经成熟,而且已经晚了,因为法律应该具有超前性。如果没有可操作性的法律,那么国内企业就无法保护自己。
按照《外贸法》第45条的规定:“对提供同类服务或者其直接竞争服务的国内产业造成损害,或者产生损害威胁的,国家可以依照本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查。”这个规定虽然很明确,却缺乏操作的依据,所以,一部具备操作性的法律就成了当务之急。
《财经时报》:在你们议案起草或是现在进展的过程中,遇到了哪些阻力和困难?
王雪华:很多问题是技术上的,服务贸易的方式很复杂,例如,怎么认定和统计服务贸易?国内产业的定义怎么界定?如何界定损害程度?这些问题都必须考虑。即使这些问题都解决了,服务进口大量增加,对国内产业的损害,那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是限制它的数额?对外资股权所占比例征税?或者是对国内行业给予补贴?所有方法都需要讨论和细致研究。
即使是《保障措施法》生效后,也还需要有相应的实施细则。但是无论如何,你不迈出第一步,就不会有第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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