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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保育钧称不只垄断机构才代表国家利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 02:20 第一财经日报

  

政协委员保育钧称不只垄断机构才代表国家利益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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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傅桦 发自北京

  两会结束后,就改革过程中的一些分歧,《第一财经日报》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

  保育钧说,每到改革深入一步的时候,一些人就会打着姓社姓资、姓公姓私的争论
,国退民进、国有资产流失的幌子,干扰改革。

  在保育钧看来,2004年以来,围绕改革共有过5次争论。首先是2004年“郎顾之争”,当时地方政府为了卸包袱,企业为了便宜,出现了一些问题,但是这不能说明改制是错的,不能把矛盾归结为“国退民进”。

  其次是2005年2月,国务院3号文件提出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后,一些同志认为,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

垄断行业、基础设施行业和公用事业领域,就是放弃了“公共制为主体”,要求中央收回这个文件。

  正当全国人大常委会要讨论决定

物权法提交今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时,有学者又提出,保护私有财产违背社会主义原则。

  第四次和第五次比较现实,反垄断和保护垄断的双方激烈论争。

  保育钧认为,分歧如此之大,根本原因是改革到了攻坚阶段,涉及一些垄断利益。“我们提倡资源性的东西控制在国家手里,但不是说只有垄断的机构代表国家,民营企业也代表国家利益。”私有(私营)企业通过正当途径和合法手段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收购兼并国有企业,是为了盘活国有资产,使沉淀的国有资产流动起来。这种有偿转让产权发生了变化,从公有改为私有,但这种改变不是无偿占有,国有资产没有受损失。

  面对改革的重重阻力,保育钧建议,组建新的“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独立于各个职能部门,统一协调指挥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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