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完税证明首次发到个人手中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 08:00 北京晨报 | |||||||||
如单位未统一发放,可凭身份证到地税局领取 晨报讯 (记者 李岚峰) 这两天,北京一些市民陆续收到了市地方税务局签发的2005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给纳税者印发完税证明,这在我国从1980年立法开征个税以来还是首次。
完税证明由市地税局统一印制,但不通过邮局邮寄,而是由各单位财务人员统一领取后分发给个人。只要在北京缴纳过个人所得税,都会有一份相应的完税证明。记者从市地税局个人所得税处了解到,完税证明每年印发一次,纳税人在一年里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总额形式记录在次年印发的完税证明上。 地税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以前也有人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自己的纳税证明,但是都要经过单位财务部门的申请才能得到地税局印发的完税证明,其间过程比较繁琐。“给每个纳税人都印发一份完税证明,今年还是首次。” 媒体从业人员崔女士已决定收藏人生中这第一份完税证明:“交了这么多年税,还是第一次拿到完税证明,切实感到了自己在为国家做贡献。”记者还了解到,如果所在单位没有统一领取,纳税者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去地税局领取自己的完税证明。 完税证明格式 完税证明在印刷上采用了蓝白相间的格调,正上方是北京地税的标志,有黑体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证明内容包括纳税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纳税项目、税款所属期(2005年度)、实缴税款等条目,每个条目的下方还印有英文。记者注意到,“纳税项目”一栏填写的是“工资、薪金所得”。在完税证明的背面,有一行字特别醒目——感谢您为祖国繁荣昌盛做出的贡献!下面印有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的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