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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价格博弈还在持续 区域谈判欲破电煤僵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 12:07 《财经时报》

  本报特约记者 张广明

  距离国家发改委确定的“2月底必须签定电煤供销合同”最后的日期已经不足一周时间。煤电双方的价格博弈还在持续着固有的僵局。

  曾有分析人士认为,本轮煤电僵局的主要责任在电力企业,尤其是由一些大型的电力
集团组成的采购联合集团不想接受电煤提价。这一“指摘”未必确实。但有一点不可否认:到目前为止,国内处于行业排头兵地位的大型电力集团,还没有一个签定电煤供销合同。此前曾传出的国内某大型煤业集团首破僵局的消息,也已经被当事方否认。

  尽管煤电这两个行业的博弈还在持续,但却有另外的迹象表明,以地域为主的谈判正在悄然开始,谈判双方也是明显的分为产煤区以及贫煤区。只不过还并不能确定是否将打破目前的煤电僵局。

  电煤市场化下的新利益格局

  2006年国家对电煤市场的放开让国内的产煤大省无不欢欣鼓舞,在他们看来,终于是等到了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华东煤炭销售联合体秘书长郑勇在其报告中所列举的一系列数字,让我们看到了这些省份兴奋的原因。根据他的分析,在2005年,安徽省内重点电煤和市场电煤之间的价格差超过100元/吨,比真正的市场煤炭价格则低200元/吨。仅此一项,该省四大煤炭企业即减少销售收入26.8亿元,和市场价格之间相比,减少更达40亿元。

  不只安徽如此,同为产煤大省的山东、山西等也面临类似的情况。曾参与煤炭价格政策设计的山西省社科院能源所所长王宏英认为,“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煤炭价格必须放开,特别是电煤,占到山西煤炭出省的60%至70%,国家继续控制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不是一件好事。”

  “山西出省煤炭已占到全国的80%,但在价格上却没有话语权。山西急需掌控对煤炭价格的话语权,也应该有足够的资格争取这一权利。”这是许多山西煤炭界人士的共识。

  在电煤价格放开之后,产煤大省的地区利益意识正在苏醒。在许多人看来,他们再也不能为电力行业甚至是全国的经济来买单了。另外,由于煤炭资源本身的稀缺属性,也推动他们正朝着这一利益诉求迈进。

  电力企业的不同利益

  尽管与重点煤炭合同相关的五大电力集团尚在按兵不动,不过担负地区电力保障供应的省级能源公司却已经早有行动。2005年全省人均GDP超过3400美元,已经相当于中上等收入国家水平的浙江省就是其中最为积极的一个。

  在经济总量方面,浙江2005年生产总值为13365亿元,比上年增长12.4%,超过增长11%的预期目标。可以说,无论是整体还是个体而言,浙江去年的经济表现都非常抢眼。不过,有一个瓶颈可能是他们永远的心痛——能源短缺,而这也足以从他们的行动上反映出来。

  2006年的2月15日,以总经理吴国潮为首的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一行人,为将来的电煤供应而踏上了行程,他们此行的目的地,是山西省的大同煤矿集团。

  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组建于2001年2月,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级能源类国有资产营运机构。截至2004年6月底,其控股、参股发电装机容量1450万千瓦。承担着确保浙江电力供应安全的重担,它的目标是,到2007年实现控股电力装机容量“达到和超过1200万千瓦”。

  尽管此次双方商谈的具体细节并未公开,但双方声明还能明确表明这一会晤的核心内容:希望双方在兼顾各自利益的前提下,求同存异,保证煤炭价格的相对稳定,保证供需渠道的畅通。

  除了浙江之外,另一个与其有同样经历的省份——广东也在积极拓展资源,他的目标也是山西。就在此前不久,广东省属的重要发电企业之一的粤电集团,就声称投资2亿元开发山西霍尔辛赫煤矿等项目。

  能否共赢

  电煤价格市场化尽管对于产煤大省是一个利好,但由于重点电煤合同僵局至今未破,业内人士对于未来的煤价走势也无不担忧。一位煤炭企业人士则认为:“2006年煤炭企业面临的内外环境并不乐观,供大于求的局面已经显现,行业竞争趋于白热化。”

  在许多人士看来,电力企业至今之所以不接受电煤涨价,其主要依据就是2006年国内的煤炭供需已经基本达到平衡,甚至有些过剩。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则认为,目前的供需平衡是非常脆弱的,尤其是国内煤炭行业的生产安全情况不容乐观。

  就在本月的21日,从山西传来消息称:《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草案)》已经经过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一位在山西的温州煤碳老板对记者称,现在煤炭行业的利润已大不如前。尽管整个行业还没有到清洗的程度,但洗牌是无可避免的了。

  23日,来自山东的消息称,山东的电煤企业已开始签供销合同。价格上则稍有涨幅,每吨提价在20—30元左右。或许这是一个打破僵局的信号。

  面对电煤僵局,国家级电力公司稳坐钓鱼台,地方电力却已开始寻找出路。同为电力企业,行动却为何相反?其实很简单:就国家层面的五大电力集团而言,根据中国现行的规定,他们不必为电力的短缺或中断负任何责任。相反,在现行国家对电价实行管制的情况下,煤价一路看涨,有可能是发电越多,亏损也就越大。国家级别的电力企业没有义务保障各个地区电力供应,在这一现实下,为了保证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省级的电力企业就必须得承担起这一重任。所以才有了电力企业“中央不急地方急”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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