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GDP总量增加859.34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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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 14:0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 (记者 陈颖) 昨日,深圳市统计局公布了深圳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情况。根据省统计局以经济普查资料核算审定的结果,深圳2004年生产总值为4282.14亿元,比2004年统计快报3422.80亿元增加了859.34亿元。 据悉,国务院于2003年7月决定,将原有的工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和基本单位普查合并,并将建筑业纳入普查范围,在2004年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市统计局照此部署进行
此次普查还查实了深圳GDP总量和三次产业的比重。根据省统计局以经济普查资料核算审定的结果,深圳2004年本市生产总值为4282.14亿元,仍居全省21个市的第二位。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33亿元,比统计快报减少1.85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211.23亿元,比统计快报增加103.09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2058.58亿元,比统计快报增加758.10亿元。第三产业占本市生产总值比重为48.1%,较统计快报值提高10.1个百分点。 在分析本市生产总值比快报数增加的原因时,市统计局局长邓平表示,首先是核算范围的扩大和核算内容的增加,就使全市生产总值增加了545亿元。同时,由于普查力度加强,漏统现象得到改善,全市生产总值因而又增加84亿元。另外,经济普查提供了产业活动单位的详细情况,国民经济核算能将第一、第二产业附营的服务业划分出来,更加符合国际惯例。这也是第三产业增加值比快报数增加较多的原因之一。 邓平透露,新核算方案的范围与内容进一步向国际接轨。例如,实物报酬、家政和家教服务、居民住房出租收入、银行当年提取的准备金、关税、铁路建设基金收入等项目,按原核算方案,各地区是不进行计算的。但此次核算中,有些数据作为新增加的内容,有些则由省分摊算入各市GDP。此外,部分核算数据从间接计算变为直接计算,使全市生产总值增加了230亿元,而且核算基础资料详实,较以前更准确。 他表示,为保持GDP数据的历史可比性,按照国际惯例必须对历史数据进行修正。目前,市统计局正按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以经济普查年度的GDP核算数据为基础,采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普遍使用的趋势离差法,对1993年以来的历史数据进行相应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