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狠招治理39亿拖欠款 市州不清欠就停止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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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 09:35 潇湘晨报 | |||||||||
省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治欠办”)昨日通报我省建设领域清理“两个拖欠”工作情况,全省14个市州和省直机关均已超额完成2005年度省政府下达的清欠目标。省治欠办要求我省今年年底以前全面完成历年拖欠工程款,并建立健全完善的防欠长效机制。从今年7月开始,对没有完成政府工程清欠的市州,坚决按省政府出台的清欠措施,停止政府投资工程的立项、土地的供给以及财政资金的下拨。
全省共清偿工程款36.96亿 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全省共清偿工程款36.96亿元,清偿比例为85.57%,已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80%年度清欠总目标。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清偿工程款19.27亿元,清偿比例为91.07%,其它工程项目(房地产和社会投资工程)清偿工程款17.69亿元,清偿比例为80.30%。总清偿比例和政府投资工程的清偿比例均已完成年度清欠目标。我省目前总清偿比例在全国处于中等水平,但政府投资工程清偿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力争上半年兑付所有工程拖欠 今年是完成国务院三年清欠总目标的最后一年,也是我省清欠向终点发出最后冲刺的关键一年。我省将力争在今年上半年将所有拖欠工程款基本清偿到位,建立健全防欠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 省治欠办指出,清理拖欠工程款要抓住春节期间的有利时机,千方百计督促建设单位偿还欠款,为2006年清欠工作开一个好头。各级清欠机构应会同有关部门从现在起至春节前,对各建筑企业的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切实防止欠薪行为的发生。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清欠政策的规定进行处罚,切实杜绝建筑企业和农民工采取过激行为讨要工程款和工资情况发生。 未完成政府工程清欠不准立项 省治欠办透露,从今年7月份起,我省将对没有完成政府工程清欠的市州、县(市、区),坚决执行省政府出台的清欠措施,停止该市州、县(市、区)政府投资工程的立项、土地的供给以及财政资金的下拨。 省治欠办强调,各市州要尽快建立健全防欠长效机制,决不能出现边清边欠、前清后欠的现象。对已出台的防欠制度,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今后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施工。同时,坚决杜绝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建设和配套资金不落实的现象。对资本金不足、后续资金没有保障的新建项目,不得办理规划、施工许可以及土地使用等手续,对违规审批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本报记者 斯茅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