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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从化征地黑幕 近千亩农民土地糊涂易了主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 06:52 中华工商时报

  ——来自从化鳌头镇征用农民土地的调查报告

  □本报记者 张晓晖

  就在离广东省会城市广州不到一个小时车程的从化市,竟然会在征地这一敏感的问题上出现众多令人难以置信的荒唐情节:征地程序违法,征地补偿因对象而标准不一,征地过
程中不断的暴力介入,13年前的征地村民至今没有拿到一分钱补偿款,而记者的采访工作没有得到任何官方的回应,种种迹象表明,从化鳌头镇政府力图在回避某些事实与真相。

  所有过往的经验告诉我们,多数违法征地行为有其相同之处:那就是降低补偿标准,以最低的成本获得更多的利益,这是违法征地的实质。

  为弄清事实真相,记者为此展开了调查。

  调查之一:近千亩农民土地糊涂易了主人

  鳌头镇离从化市不过十余公里,离广州市车程亦不到一个小时,交通、地理位置均属优越,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看上了这里的区位优势与廉价的土地。

  早在1992年,政府就开始对这里进行规划建设,理论上讲,当地的地价应趋于不断升值的阶段。

  2005年初,政府就开始向当地农民征用土地。是年9月,广州市将从化市鳌头镇列入市重点扶持中心镇来发展,其建设步伐加速,用地量也与日俱增。与此同时,鳌头镇也加快了向农民征用土地的速度。

  该镇一位干部在向广州有关领导汇报工作时甚至这样发言:“鳌头镇目前可用的土地资源已经不多,而将耕地转化为商业用地的审批手续非常繁琐,在整个建设规划已经获得批准的前提下,是否可以简化土地审批手续,以加快中心镇的建设步伐。”

  或许正是在这一意识下,鳌头镇在征用土地的问题上,出现了众多令人难以置信的荒唐情节。以至该镇白石村的村民在向记者反映情况时,都不敢暴露身份,要求记者保密,怕的就是被“黑社会”报复。

  据了解,白石村的大片土地被规划在鳌头镇面积过千亩的工业园里。其中,下元社、大和社在2005年就被鳌头镇政府征用了水田、山地、耕地及水塘总面积约500亩左右。

  据下元社的一名村民介绍,政府征用了该社集体水田面积为38亩多,山地面积为60多亩,这还不包括1992年征用的至今没有取得分文补偿的50亩水田以及一些个人所有的山地数十亩。

  鳌头镇政府给出的标准是,水田每亩为11000元,山地每亩为3000元,12亩水塘则分文未补。

  同次被征土地的还有白石村大和社,其被征水田46亩、山地250多亩及10多亩水塘,其标准也大致相同,所不同的是,其10多亩水塘被象征性地给了5万元的补偿。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第三十条之规定,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及安置补助费四项。

  根据鳌头镇白石村下元社和大和社的实际,其补偿标准远远低于广东省所规定的标准。记者参考了一下相邻的湖南农村(其经济没有从化发达的县市)征地补偿标准,水田每亩在4万元以上。即便是在1992年的广州市番禺区农村,其水田的补偿价格也在25000元以上,而这一价格也遭到了当地村民的质疑与指责。

  “也正因如此,镇政府在征用土地时并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告,没有开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所有的程序都没有依法办理过。”一知情人说。

  “我们连起码的补偿标准的文件都没有,”大和社一村民不满地表示,“镇政府在2004年底到村里召集大家开过一次会说要征地,并公布了每亩9000元的标准,当时,大多数的村民都不同意这一标准,我们要镇政府提供征地的文件,镇里的干部说,文件念一下就可以了,说文件不能随便给我们。”

  在没有标准,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镇政府在三天后就开始了征地行动:开始丈量土地,并把补偿标准提高到11000元。

  “为了实现其征地目的,镇政府各家各户发出警告,如果不同意,则他们自己量,而补偿款拿不拿得到我们不保证,”据大和社的村民讲,“被这么一吓,一些法律意识欠缺的村民不得不就范,就算不就范也是先推了你填了你的土再说,根本没有法律可言。”

  一村民说:“混乱的丈量形式是多重补偿标准的开始,有的村民是亲自到了现场,只补了土地补偿费;有的村民没有到场,甚至还少量了土地;有的村民如果在镇里有人可能就拿了双倍的补偿。”

  直到今天,有的村民还没有在镇政府的征第协议上签字,有的土地还没有确权及补偿。

  2005年7月4日,施工单位要填平大和社曾于1992年被征用的50亩水田时,遭到了村民的反对,因为补偿款一直没有到位。但稍后,维护权益的村民被施工单位组织的闲散人员打伤数人。

  白石村大和社的村民还告诉记者,该合作社仅有的一口12亩水塘被强行推平了,目前该社仅剩的40多亩水田就没有了水源可以耕种,该社未来的生产生活成了难题。

  事实上,关于广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后的生产生活出路问题,广东省部分地方早有相关规定。这一点,在2005年10月1日,《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在全省正式实施后被加以强调。

  根据新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让、出租和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须经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所取得的土地收益纳入农村集体财产统一管理,其中50%以上应存入银行专户,专款用于农民集体成员的社会保障安排。

  此一旨在保护农民土地使用权流转规程中利益流失之外,还为农民的生产生存提供了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保障。反之,农民卖完了土地之后,每亩1万多元吃完了之后,靠着人均不到几分地的村民究竟该怎么生活?

  显然,鳌头镇白石村下元社和大和社的几百农民即将面临这一问题,而作为主导这一行为的村委不仅没有依法去实施与维护广大村民的利益的行为,相反,却与民争利。

  调查之二:民企合法租赁厂房突变非法建筑

  说到白石村委与民争利的问题,就要说到该村村委出租给从化市祥润陶瓷原料厂的厂房一事。

  据了解,早在2001年3月8日,从化市祥润陶瓷原料厂法人李永坚与鳌头镇白石村委签订了厂房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由白石村委报鳌头镇政府批准将闲置旧厂房(原爆竹厂)2000多平方米及土地共约40亩发包给李永坚,使用期限为30年,时间为2001年6月1日至2031年5月30日。该合同的签订经鳌头镇政府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办公室认可,属于合法租用。

  李永坚自承包上述厂房以来,办理了一切经营手续,并先后投入250万元进行了厂房建设,并投资20多万元利用厂区部分空地种植绿化树约两万余棵。

  经过四年的建设,祥润陶瓷原料厂已初具规模,每年向鳌头镇政府上缴企业管理费10000元,向白石村委缴交承包款25000元。

  但在2004年4月29日,祥润陶瓷原料厂突然接到了鳌头镇政府因项目需要,让其搬迁的通知。而在此过程中,鳌头镇政府没有发布征用拆迁公告,没有与其商谈拆迁补偿问题。

  2004年12月28日,鳌头镇政府又以该厂为镇工业园区建设用地被征用为由,认定其属于违章建筑,限令10天内自行拆除,否则政府将强行拆除,并不给予补偿。

  对此,祥润陶瓷原料厂表示了强烈抗议,李永坚称,自己合法经营的企业如故被拆迁直接经济损失至少在200万元以上,厂区所种植的绿化树也价值100万元以上。

  2005年9月28日,从化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又向祥润陶瓷原料厂发出通知,通知称广州万力橡胶轮胎有限公司投诉其非法占用该公司约100亩土地。

  为此,祥润陶瓷原料厂于10月12日给从化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写出了报告,认为投诉与事实不符。

  到了2005年11月16日,从化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对祥润陶瓷原料厂做出了一份《行政决定书》,认定该厂非法占用广州万力橡胶轮胎有限公司约40亩土地,并责令其清场撤出。但在同一天,从化市政法委副书记黄锦添带队到祥润陶瓷原料厂,就该厂的拆迁补偿问题进行了调查。

  后经从化市委多次协调,鳌头镇政府答应与该厂就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于2005年12月21日上午到从化公证进行评估。但是,当天下午,李永坚却接到了镇城监中队限期7天拆除的通知。

  4天之后的12月25日,从化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又就祥润陶瓷原料厂的报告做出复函,认定该厂与2001年与白石村委签订的合同缺乏法律依据,所签合同无效。其理由是:合同中涉及的土地已于1992年11月17日被征用并出让给广州美芝灵集团有限公司。而后,该片土地的使用权又于2004年3月26日被从化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竞购得到,并于2004年12月27日出让给广州万力橡胶轮胎有限公司。

  但是,鳌头镇政府和从化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认定很快遭到了该片土地的真正所有者白石村大和社众多村民的否定。

  为此,白石村大和社村民提供了一份白石村委与大和社签订的租用合同,该合同表明:村委出租给从化市祥润陶瓷原料厂的厂房,真正的所有人归大和社村民。

  而大和社的村民告诉记者,1992年被征用的土地其补偿款至今没有到位,其中下元社50亩土地至今未补偿,大和社涉及从化市祥润陶瓷原料厂的厂房及周围土地40亩其补偿款,村民也是分文未取。由此可见,1992年的征用是无效的。

  “如果1992年就被政府征用,那么,2004年鳌头镇政府就不会再次对从化市祥润陶瓷原料厂厂房的土地做出补偿”,大和社一村民说,“陶瓷厂土地的这笔补偿款也没有分到我们的手中,而是被镇政府指定的一位村民所存在银行,其密码也在镇政府手中。”

  但是,就是在这种确权清晰的情况下,鳌头镇政府于2005年12月27日下午带领治安队10多人,带着木棍及挖土机到陶瓷厂进行强制拆迁。当厂方向其要求出示强制拆迁的文件时,镇政府未能提供。当天,陶瓷厂多名员工在阻止镇政府的治安队用挖土机损坏厂区的园林绿化时被治安队员打伤,其中,用来拍摄的摄像机被抢走。据反映,厂方在报警求助后,赶到的警察并未及时制止打人事件。

  事实上,镇政府对从化市祥润陶瓷原料厂的厂房及周围土地40亩其补偿款分两部分,一部分为土地,另一部分是土地上的附着屋厂房。对土地部分,白石村委给村民的说法是不管;对厂房部分,白石村委给村民的说法是,厂房与村民无关。

  就在记者采访之后,正在着手写稿的当天,又接到了被采访的企业负责人及村民的电话,内容是他们接到了当地人的恐吓电话,要他们老实点,不要搞事。

  之所以给记者打电话,那是因为被采访对象怕被报复,希望记者能给予帮助,但记者只能提醒他们,切记要做好保护自己的工作。

  调查之三:30多亩土地换来两月余非法监禁

  怕被“黑社会”报复的还有大和社农民江桂安,因为他就是因为征地问题上书广东省省长黄华华而被多次恐吓,还在自己的家中遭人殴打,最后还被镇政府以所谓的“计划生育问题”没搞清楚抓去关了70天,至今,他的背上还贴着膏药,行动不便。

  关于江桂安,实际上是一个被“征用”了30多亩土地的农民,得到的却是镇政府给予的70多天非法监禁的悲情“故事”。

  之所以在“征用”两字上用了引号,那是因为政府根本就没有承认征用了他20多亩土地;之所以用了“故事”两字,那是因为记者不愿相信那是事实。

  据记者了解,大和社村民江桂安,是该社村民江灼其的养子。在鳌头镇政府2004年底开始为工业园征地时,江家也有20多亩山地位于征用范围内。

  但是,在该社其他村民的土地均被丈量予以补偿之后,江桂安家的20多亩依然没有接到镇政府丈量补偿的通知。

  为了弄清原由,江桂安找到镇政府相关干部。当该镇干部不是告诉他没有山地在那里,就是回答他没有时间。

  后来,在江桂安的强烈要求下,镇党委组织了一个征地调查组到白石村委调查情况,后在多名社代表在场证明的情况下,证实江桂安家确实有20多亩土地在征范围内而没有被丈量补偿。

  在得到确认后,为了保险起见,江桂安于2005年7月11日给市长梁建清写了一封情况反映信,7月18日又到广州市人大进行上访。

  但等到2005年7月21日,江桂安没有得到镇政府的答复和通知,而此时,江家的山地正在被一天天地填埋着。

  心急如焚的江桂安第二天找到镇政府的相关领导,但此时镇政府的态度发生了大改变:先是告诉他地是不会给他量的;再就是告诉他说,看在其养父母年事已高的份上,镇里会以困难补助的形式给予你一万几千的补助。

  2003年7月23日晚上8点多钟,两名身穿迷彩服的人找到江桂安家并警告说:“星期一你收了钱,就算了,不要再搞事,不然的话有你好受!”江因怕被他们打,便没有出声。两人见江没出声,便离开了。当天夜里,江害怕得一夜没睡。

  在此情况下,江桂安又于2005年7月26日到广州市政府和广东省政府上访。

  2005年7月28日,镇政府与江桂安签订了一份支助协议,补助江桂安、江灼其父子24000元,其条件是不得再就征地问题提出异议。

  江桂安并不赞成这一方案,仍就被征用的20多亩土地向有关部门讨个说法。江的持续上访终于激怒了镇政府。2005年8月5日,镇政府以江桂安违反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为由将其带到镇政府,并对其做出罚款30000多元的决定。

  关于江桂安违反所谓的计划生育政策一事,具体情况为江妻肖东红于1991年4月依照计划生育政策到计生部门进行了绝育手术。

  但到了1998年江妻肖东红由于计生部门的手术原因,意外地怀孕并生下一胎,又于1999年再次进行了绝育手术。

  “在过去的几年中,镇政府并没有追究我的责任,因为意外的怀孕责任并不在我,而在计生部门,”江桂安说,“因此,被镇政府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为由进行惩治,明显用意不良,是对我上访为追讨合法的土地补偿的一种恶意报复。”

  就这样,鳌头镇政府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为由将其非法关押在镇政府约70天,这70天对江桂安来说,不论身体还是心理都受到了严重的摧残。

  对于上述问题存在,记者数次找到该事件的重要主体———鳌头镇委、镇政府。记者日前曾先后到镇委、镇政府找过该镇副书记杨子明、主管国土与征地工作的副镇长邱桂深,前者以没空为由拒绝见面,后者则以没有安排不接受采访。

  在此情况下,记者又找到了从化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有关部门负责人则告诉记者,鳌头镇的征地工作主体是鳌头镇,具体要与他们联系。为此,记者又将一份采访函于2006年1月9日送至鳌头镇党政办公室,并留下详细联系办法,但至记者发稿时都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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