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品仓库狂造名牌洋酒 涉案金额高达800多万(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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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 14:30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本报中山讯 (记者 王锋 通讯员 詹坤木) 昨天,中山市检察机关向记者通报,该院依法公诉一宗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全国十大打假案。该案被告人赖寿强等8人生产、销售多种假冒高档洋酒,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800多万元。 假冒洋酒案值800多万
2004年开始,被告人赖寿强等8人在中山市三角镇大肆生产、销售假冒的国际名牌洋酒,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酒类市场正常经营秩序。案发后,公安部将此案列为全国十大打假案之一进行挂牌督办。 接到该案线索后,中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组织了精干警力侦查此案。经过艰苦侦查,专案组办案人员发现,该团伙作案过程部署严密,首先从外省购得原料酒胚;再从夜总会、卡拉OK厅等场所大量收集各种名牌高档洋酒空瓶。 然后,伪造商标和防伪标贴;同时自行勾兑,灌装制造各种假名牌洋酒;最后再销往全国10多个省市的夜总会和洋酒专卖店。 现场查获10多种品牌 办案民警成功抓获主犯赖某,随后,在三角镇一个毫不起眼,外表看起来就像个废品仓库的临街店面,捣毁了隐藏其中的生产假酒地下大窝点。现场查获的假洋酒,品种达10多种(见图)。 据随后赶到的中山市酒类专卖办和中国洋酒协会的专家介绍,该作坊制造出的假洋酒成品,无论是颜色和包装,几乎都可以以假乱真,“从外观来看,假冒程度近九成,很容易牟取暴利”。 据介绍,该宗案件为迄今国内警方破获的最大宗假冒洋酒案件。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赖寿强等人无视国家法律,在产品中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