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狱中告佛山工商 称健力宝股权转让登记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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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 08:13 新京报 | |||||||||
认为健力宝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违法,要求重新获得股权 本报讯(记者 苏曼丽)昨天张海代表律师张民告诉记者,仍然身陷囹圄的健力宝集团前总裁张海在2005年12月26日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认为健力宝的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属于违法的,要求重新获得自己的股权。
张海于2005年12月26日提起诉状,被告人分别为佛山市工商局、佛山市三水区工商局。在诉讼请求中,张海以程序违法为由,要求法院撤销上述两被告于2005年5月19日,对其所拥有的三水健康产业公司、三水正天科技公司股权进行的变改行为。禅城区法院已经于2005年12月28日正式受理了此案。 张海的诉讼律师张民表示,2004年11月16日所签订的协议为附期限的转让协议。张民认为,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2005年5月19日的股权转让已经失效。 张民称,变更登记不符合程序规定,不是合法有效的。 对于张海提起的这次诉讼,张律师解释说,按照法律规定,尽管张海的刑事强制措施至今尚未解除,但是这不影响其民事权利的行使。由于尚在元旦休息日,昨天记者联系负责处理此案的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刘法官未果。 2004年11月16日,汇中天恒联合北方亨泰宣布收购健力宝91.1%的股权(为张海、祝维沙、叶红汉所持),次日,佛山市中级法院就冻结了张海的股份。但汇中天恒并没有退缩,而是不断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2005年3月25日,佛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以涉嫌挪用巨额资金为由将张海刑事拘留,5月19日,汇中天恒通过三水区工商局和佛山市工商局完成了股权变更,收购成功。 不过,张民表示,张海称对这次股权变更完全不知情,因为自己处于被羁押阶段,并且怀疑这次股权变更的合法性。如果张海在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的这次行政诉讼中赢了,那汇中天恒之前所进行的所有股权变更将失去法律效力,健力宝又面临新的动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