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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布寿险“新生命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 11:26 金融时报

  本报北京12月22日讯记者夏庆军报道今天,中国保监会正式发布“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新生命表编制采用了2000—2003年间的1亿多条保单记录,占全行业同期保单数量的98%以上,大大提高了新生命表的可靠性,为寿险公司产品定价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新生命表将只用作责任准备金评估,寿险公司定价,可以以新生命表为基础,也可
以以其他生命表为基础。这意味着寿险定价的利率、死亡率、费用率三要素中,死亡率要素将完全由公司决定。定价生命表放开后,公司可以根据产品的不同、地域的不同、受保人群的不同、公司核保技术的不同或者市场策略的需要,采用不同的生命表。同样,消费者购买保险,也可以在不同公司得到不同的报价。新生命表的发布迈出了我国寿险产品费率市场化的重要一步。

  据了解,本次生命表发文采取了生命表颁布和使用分别发文的形式,即“关于颁布《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的通知”和相配套的《关于修订精算规定中生命表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前者正式发布新的生命表,后者规定了有关新生命表使用的一些政策问题,主要内容包括:保险公司自行决定定价用生命表;保单现金价值计算用生命表采用定价生命表;保险公司进行法定

准备金评估,必须采用新生命表等。

  新生命表使用政策将于2006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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