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介绍产业结构调整情况的发布会实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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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 11:12 中国网 | |||||||||
2005年12月21日上午10时,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政策司司长刘治介绍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的情况,并答记者问。图为发布会现场。(图片来源:中国网)
2005年12月21日上午10时,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政策司司长刘治介绍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的情况,并答记者问。图为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政策司司长刘治在发布会上。(图片来源:中国网) 2005年12月21日(星期三)上午10时,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政策司司长刘治介绍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的情况,并答记者问。以下为发布会实录: [主持人郭卫民]: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今天我们很高兴请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政策司司长刘治先
[刘治]: 女士们、先生们,早上好! 在国务院的领导下,经过各方面两年多的共同努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正式公布了,这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各方面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制定和颁布一直给予了高度关注。借此机会,我首先向各位简单介绍制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有关情况。 自2003年8月,也就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组建后不久,为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扩张,我委就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要求,开始了文件的研究起草工作。在整个过程始终坚持紧密结合实际、公开透明的原则,共征求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经贸委(经委),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等40余家行业协会,科技部、建设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环保总局等国务院37个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同时通过有关报刊和国家发改委网、中国工商协会网公布文件和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这项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工商企业、科研院所和有关社会人士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 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委领导主持召开了主任办公会议进行研究,多次召开协调会、座谈会,请国务院发展中心、社科院、宏观经济研究院等经济方面的专家对《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座谈和研讨,请各行业方面的专家对《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分行业逐条进行论证。2004年7月,分送国务院37个部门和单位会签。到2005年4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均达成一致意见并会签,并修改形成了报国务院的送审稿。 8月中旬,曾培炎副总理主持会议, 18个部门及单位负同志参加,专题听取了我委汇报,提出了重要的指导意见,有关部门和单位也提出了一些修改建议;温家宝总理也明确指示,“产业结构调整是“十一五”期间改革和发展的一件大事,制定《规定》和《目录》是完全必要的。希望深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把文件写好”。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我委又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11月9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第11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暂行规定》和《指导目录》。12月7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家发改委配套发布实施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暂行规定》共分四章、二十一条,主要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原则、方向和重点,以及《指导目录》鼓励、限制和淘汰类分类的原则和配套政策措施。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一、二、三次产业健康协调发展,逐步形成农业为基础、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产业结构调整要坚持以下四项原则:一是坚持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相结合;二是以自主创新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三是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四是促进产业协调健康发展。 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是:一是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二是加强能源、交通、水利和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三是以振兴装备制造业为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发挥其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四是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进一步增强高技术产业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五是提高服务业比重,优化服务业结构,促进服务业全面快速发展;六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增长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七是优化产业组织结构,调整区域产业布局;八是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国内产业结构升级。 《指导目录》是《暂行规定》的配套文件,包括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三类目录,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未列入《指导目录》。《指导目录》涉及农业、水利、煤炭、电力、交通、信息、钢铁、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建材、机械、轻纺、服务业、环境和生态保护、资源节约及综合利用等20多个行业,共1128条,其中鼓励类539条,限制类190条,淘汰类399条。 下面,我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谢谢大家。 相关链接: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司长刘治答记者问实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