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三号)(5)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 16:45 中国新闻网 |
(三)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 2004年末,其他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主营业务收入44479.4亿元,利润总额4550.1亿元。主营业务收入中,金融业、信息传输及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所占比重分别是54.4%、17.1%、15.6%,三个行业合计占87.1%。利润总额中,上述三个行业分别占20.0%、36.8%、32.6%,合计占89.4%(详见表17)。 (四)行政事业和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收入和支出 2004年末,其他第三产业中的行政事业和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合计141950.8亿元,全年收入28827.0亿元,全年支出27129.2亿元(详见表18)。 注释: [注1]就业人员:是指2004年12月31日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岗的就业人员。未包括上述范围之外的就业人员。 [注2]交通运输业:包括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注3]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商品销售额:是指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售予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商品金额,包括零售额和批发额两部分,其中零售额包括售予居民和社会集团商品的金额,批发额包括售予生产经营单位商品的金额和出口商品的金额。 [注4]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是指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因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等取得的收入,包括:客房收入、餐费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 [注5]其他第三产业:包括金融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