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包括证监会、央行、信产部、科技部、发改委以及商务部等,正在酝酿一系列政策,这些政策将在2006年出台并实施
□ 本报记者 易强
表面上看,在高新技术产品贸易的统计数字让人兴奋。
商务部上周公布的数据:今年1至10月,在外贸出口比重中,高新技术产品占27.9%,达到1712.8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3.5%。仅10月的出口额就达212.4亿美元,超过了1998年全年。
但这仅仅是表面上的繁荣。
不能忽略另一组数据。《财经时报》从海关总署获知,在中国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中,87.8%由三资企业创造(独资企业又占了绝大多数,66.8%),国有企业仅占7.4%,集体企业和私企分别占1.9%和2.9%。
从中不难看出,在高新技术产品领域,“中国因素”微不足道。
这种状况让中国的决策者不安。他们正酝酿一系列政策,以真正实现科技崛起。而“自主创新”的提法,将不再是只一个口号,其精神有望逐一落实。即将到来的2006年将是关键的一年。
市场换不来技术
中国早就知道科技的重要性。在20年前,中国的第二代领导人邓小平,就提出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10年前,第三代领导人江泽民,还曾提出过“科教兴国”战略。但是,限于当时的国力,在谈到科技兴国的时候,并未明确强调“自主”二字。
过去的思路,是希望通过开放市场,来“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不过20年的实践已经证明,这种思路行不通。
对此,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深有感触。在前不久的“中国科学与人文论坛”上,这位副部长在发表演讲时甚至称,那些认为市场开放了,技术也会随之而来的说法“过于天真了”,其实是自欺欺人。
“市场是有限的,一旦让出去了,夺回来十分艰辛。另外,让了市场也不见得会得到技术,而且,甚至会废掉了自己的技术,从而有可能发展成为依附型的国家,最后受制于人。”
汽车产业就是一个例子。
目前,中国汽车市场的90%已经被跨国公司占领,表面上呈现产销两旺的局面。但在表面繁荣的背后,“市场让出去了,原有技术也丢了,新的技术又没掌握,真正成了依附性的汽车工业”。
按照发达国家的经验,在经济增长中,大约75%是靠技术进步,25%是靠能源、原材料和劳动力的投入。而中国的情况恰好相反,主要行业的关键设备与技术,基本依赖进口。
所以,在不久前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战略重点被提出。会议公告明确指出,中国“已经到了必须更多依靠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发展的历史阶段”。
正在酝酿一系列政策
目前,中国已经组装了世界上三分之二的复印机、微波炉和世界上一半的个人计算机。不过,因缺乏科技自主创新能力,靠组装而成就的高技术产业,发展空间无疑将非常有限。
为了扭转这个局势,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包括证监会、央行、信产部、科技部、发改委以及商务部等,一系列的政策正在酝酿中,这些政策将在2006年出台并实施。
记者了解到,证监会正在考虑在中小企业板基础上设立“绿色通道”,方便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目前,深交所共有50家中小板上市公司。其中,拥有自主专利技术的接近90%。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的数据,按照“最近一年净资产和总收入均超过3000万元,连续2年以上盈利”的标准,在现有的5万家中小企业中,有2197家企业,基本符合现有的中小板上市条件。
为了支持创新企业融资,央行也将出台政策,力促各商业银行放低贷款门槛。信产部则将在TD-SCDMA标准方面,加大国际技术合作的力度,同时,继续鼓励国内企业联合“走出去”。
科技部正在酝酿的政策,则包括统一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投入力度,设立科技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同时,强化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战略,建立健全产业技术标准体系。
科技部的统计资料显示,2004年12.69亿美元的创投投资中,仅有不到25%的投资来自本土。而与之对比鲜明的是,今年上半年,外资在中国的创投金额已经达到了50亿美元。
警惕欧美“扼制”
在这一系列部委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发改委和商务部的态度。据《财经时报》了解,发改委正在考虑出台政策,以加快航空、航天产业的发展。但细节问题尚在讨论中。在这一领域,“引进技术”阻碍重重,更多需要“自主创新”。
业界人士称,中国已有研制大型民用机的技术。早在1980年,就曾自行研制“运10”。但后来觉得耗资巨大,这个项目无奈下马。“现在已经有了足够的资金实力”。
记者了解到,在促进高技术产业化方面,除了航空方面的政策,发改委还在考虑产业集聚战略,将大力发展通信业及互联网产业,加快培育软件产业。
至于商务部,则正在构建新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体系。这个体系将以出口基地为起点,以大型企业为龙头、以民营企业为主体、以中小企业为辅助,以扶持自主创新型企业的发展。
不过,这些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可能会遇到美国和欧盟的阻挠。《财经时报》从美国国会及欧盟委员会了解到,他们正在考虑借助WTO条款,以限制中国自主技术产业化。
WTO给他们提供的借口,主要包括“对等开放的原则”、“非歧视性原则”以及“政府采购安排”等方面。他们将以此向中国政府施压,以保证其优势产品的垄断地位。
而即将来临的2006年,中国将度过WTO过渡期的最后时光,同时将履行更多的WTO义务。毫无疑问,在一定程度上,它意味着弱势产业,尤其是高科技产业,将面临更多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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