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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跨境银行监管合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 11:33 银监会网站

  中国银监会与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11月3日,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与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副行长维克托特?梅利尼科夫在中俄总理第十次定期会晤期间,共同签署了两国跨境银行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至此,银监会已先后与16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当局签订了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银监会成立以来,按照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确定的跨境银行监管原则,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跨境银行监管
合作,主动推进与境外银行监管机构之间建立正式的监管合作机制。截至目前,已与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韩国、新加坡、吉尔吉斯、巴基斯坦、香港、澳门、波兰、法国、澳大利亚、意大利、菲律宾和俄罗斯等16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当局签订了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谅解备忘录内容丰富,包括:信息交换、市场准入和现场检查中的合作、人员交流和培训、监管信息保密、监管工作会谈等多项内容。通过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建立双边监管合作机制,有利于银监会与有关国家、地区的金融监管当局进行信息沟通和交叉核实,及时了解互设机构的经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或不良发展趋势,及时向银行机构提出警示,对银行机构不审慎经营行为或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及时的惩戒,督促互设机构合法稳健经营。

  作者:cb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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