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接轨国际 四方面体现中国特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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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 01:41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洪其华 发自上海 5日结束的“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5年度CFO论坛”上,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透露,新的与国际接轨的企业会计准则可能在2007年的1月1日开始在我国大中型企业全面推开,小企业将单独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在与国际接轨的同时,还将在4个方面体现出中国特色。
“由于中国目前法律和经济环境的问题,导致我们的准则不能完全照搬国际准则的办法,我们也坚持准则制定应当适合中国国情。”刘玉廷说,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企业合并的问题;二是关联方及其交易的披露;三是关于资产减值的问题;四是政府的补贴、补助作何处置。 刘玉廷说,比如关于关联方及其交易的披露。按照国际会计准则24号,原来它对国家控制的企业或者说国有企业之间,如果没有投资关系,从关联方的角度是豁免披露的,但现在国际会计准则把这个豁免给取消了,这就给我们国家带来了一个问题。我们国家的现实情况是国有企业仍然占有相当的比重,包括上市公司。如果我们把这一部分国有企业都视为关联方,这些企业之间的交易都作为关联交易来处理的话,这在现实当中是无法操作的。特别我们的国有商业银行,由于涉及的面更加广,都把它作为关联方,这就扭曲了关联方和交易的本质,或者说掩盖了真正的关联方即关联交易。 “而以上体现中国特色的做法也得到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充分肯定。”刘玉廷说,“他们赞赏我们实事求是的态度,而且认为有些内容在国际会计准则里面有必要给予考虑。” 刘玉廷表示,从明年2月份发布到明年年底推出,中间10个月的时间,财政部将组织各个方面的力量,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