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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呼吁下放金融监管权 扩大驻沪监管部门权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 02:36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针对上海各类金融机构比较集中的特点,我们建议,能否适当扩大中央驻沪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权限,对主要在上海发生的金融风险,给予驻沪金融监管部门一定的自主处置权。”11月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冯国勤在“2005中国金融论坛”上说。

  冯国勤是在谈到进一步推进上海金融生态建设的有关想法和建议时作上述表示的。他说,上海将积极争取中央有关部门的支持,推进金融生态建设方面的先行先试,探索推进金
融业综合经营试点,构建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规范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建立相应的存款保险、投资者保护和保险保障制度等,为金融生态建设提供良好的制度支撑。

  冯国勤说,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目标已经明确,就是到2010年基本形成国际金融中心框架,到2020年基本建成国际金融中心。

  “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营造一个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金融生态环境。我们已经将金融生态建设纳入‘

十一五’金融专项规划,并体现在全市‘十一五’总体规划中。”冯国勤说,“总的要求,就是深入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精神,抓住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奇迹,积极配合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合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促进金融优质资源集聚发展。”

  上海在金融生态建设方面已具有一定基础。近日,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研究报告》显示,在城市金融生态质量排名中,上海排名第一。冯国勤用“多管齐下”来形容上海深入推进金融生态建设的做法。

  冯国勤说,上海首先要加强金融合规经营机制建设,切身防范和化解各种金融风险,关键是建立健全三项制度和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体系,加强对问题金融机构的防范和监督;二是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金融风险的前瞻性研究和市场监测分析;三是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组织协调机制,加强上海市金融办、央行上海分行、金融监管部门与司法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快速、高效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

  “同时要加强聚焦,推动金融集聚区建设。”冯国勤说,“重点是打造两个集聚区:一是以小陆家嘴地区和外滩金融一条街为核心,努力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的金融服务集聚区;二是加快张江

银行卡产业园区,和金融服务区规划建设,积极引进和发展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仲裁委员会、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打造适合国内外各类优秀金融机构发展、前后台配套设施完善的现代化金融辅助产业集聚区。”

  本报记者 李峻岭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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