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施平 发自河南
昨日,《第一财经日报》从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获悉,郑州北郊花园口镇即将开工建造一座黄河浮桥。然而,开封黄河浮桥正遭受到的环评责问,以及主管部门不明确等问题,却使黄河浮桥命运给人诸多悬念。
浮桥建设利润诱人
郑州花园口即将建设的这座浮桥将于明年5月建成通车,主桥长约600米、宽20米,预计投资6000万元,将是河南省最大的浮桥。
黄委会河南黄河河务局水政处处长赵景玉证实了该桥立项的消息。“浮桥投入少,浮桥的建设可以减少两岸企业的运输成本。”赵景玉说,“但这些桥必须保证在汛期来临时能服从指挥,迅速拆桥,不能影响防汛。”
据悉,今后30年内,黄河郑州段上黄河一桥和黄河二桥交通量将年增20%~30%,其容量将很快饱和。花园口浮桥建成通车后将会缓解两座大桥的交通压力。而浮桥的大车通行费将会比公路桥便宜1/3,小车则会便宜一半。
据了解,浮桥渡运自上世纪80年代在山东开始兴起,经过20多年的发展,技术已经完全成熟。山东现有大大小小的浮桥67座,建造浮桥吸纳的各类资金共计2.2亿元,年总收入达2亿元。
浮桥的投入小而收入丰厚,使得投资者建黄河浮桥的热度高涨。据悉,焦作市武陟县境内也将开建黄河浮桥,而建设方是梁山县某公司。“在省局报批的是6家,投资方都是山东人。”赵景玉称,“山东人已经尝到了建设浮桥的甜头,而河南人尚未‘觉悟’。”
浮桥遭遇环评拷问
2005年9月7日,新乡市环保局考察开封浮桥后,出具了《关于开封至封丘公路浮桥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该报告称浮桥的北端位于新乡的自然保护区南片缓冲区内,距核心区不足1公里,对保护区造成了影响和破坏,该建设项目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审批,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有关规定。
10月19日,河南省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开封市柳园口乡和水稻乡在省级和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内擅自建设两座黄河浮桥,严重干扰湿地受保护鸟类生存环境,侵占保护区湿地面积。”
随后,河南省环保局自然生态保护处副处长郜国玉在公开场合表示,省环保局与省林业厅联合向开封市政府和新乡市政府发函,要求对方补办手续,出具处理结果,但目前尚无回音。省环保局副局长陈国平告诉媒体:“下一步,省环保局要对此立案查处。”
据悉,即将建设的郑州黄河浮桥也没有经过环保部门的测评,其是否也会被环保部门问责尚不得而知。
三部门的浮桥博弈
谁来主管浮桥的建设,到目前为止尚无定论。据一位河务部门工作人员透露,目前河南的浮桥建设主要由河务管理部门——黄委会及其下属机关批准,依据为水利部的《浮桥建设管理条例》。“我们只负责大堤之内的管理,只要不影响防洪安全,不影响调水调沙、河道察看就可以了。大堤之外的不归我们管理。”该人士称。
但是,河务部门关于浮桥建设管辖权的观点遭到了有关部门的反对。
郑州市地方海事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山东省的浮桥主管机关在海事局。在河南,浮桥虽是新生事物,其主管单位无法明确,“但浮桥公司属于水上经营单位,需经航运部门进行资质论证;浮桥管理属于特殊行业,特别是安全人员经培训,持证上岗;应取得水路运输许可证。”
而河南省交通厅一位人士则认为:根据《河南省渡口管理办法》,浮桥也是渡口,需要报省交通厅批准,“这些浮桥都没有报交通部门批准,是违法的。”
而在花园口镇,一位民间人士却如此说:“历史上花园口就是有名的黄河渡口,船来船往,交通都是由中央直接任命的河官管。现在的浮桥其实就是把钢船扣在一起,固定在黄河上搭起一座桥,干的还是船的事,别人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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