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欲将药价标上外包装 遭医药企业集体反对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 11:38 南方都市报 | |||||||||||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杨传敏 针对虚高药价,国家发改委再次开刀 国家发改委可能对虚高药价再次动刀,据悉,近日发改委正就药品强制在包装上标价一事咨询各方意见。此意向一发,立刻引出药厂和药品零售行业一片反对之声,昨日,就药
药企:反对药价上外包装 据了解,此前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曾表示,目前药品价格管理分两大块: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政府定价产品和由市场自己定价的产品。对政府定价产品,监管较容易,但市场定价产品因是由企业根据市场和自身状况来定价,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消费者,都很难对其进行监督。据统计,目前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药品只占市场流通药品数量的20%左右。 针对此问题,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于近日征求中国中药协会及部分药企意见,表示准备出台措施,将药品的出厂价和零售价标在外包装上。此举引发了药企和流通企业的大批反对意见。广东省医药行业协会的有关负责人认为,介于消费层次的不同,全国统一定价并不现实,可能会削弱市场竞争。而且即使标了药价,药价怎么定的还是不透明,消费者还是会吃亏。 省消委会:利于增加患者认知度 昨天下午,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副委员长陈良波接受记者采访,明确表示,他代表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肯定和支持将药价印在包装上的做法:“如果国家规定了必须明码标价,不管是谁,都得服从”。 陈良波提出,现在由市场定价的药品数量太多,经常是药店一个价,医院一个价,让消费者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特别是医院,由于患者并不具备药品专业知识,如果拿到高价药,常常认知度较低,这也是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药价透明了,市场流通中不必要的环节就可以消除。 昨天,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流通处处长陈卓鹏接受记者咨询表示,“药品如果真的明码标价,这个事没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