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协定成员决定2006年起实施第三轮关税减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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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 23:0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1月2日电 (记者 杨晓红 徐博) 记者从商务部获悉,在北京举行的首届《曼谷协定》部长级理事会2日通过了《部长宣言》,决定从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第三轮关税减让谈判结果,并决定将《曼谷协定》更名为《亚太贸易协定》。 根据该谈判结果以及《曼谷协定》以往的关税优惠减让清单,各成员优惠关税减让共涉及4000多个税目产品,主要产品包括农产品、纺织品和化工产品等。
《曼谷协定》签订于1975年,是在联合国亚太经社会主持下,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之间达成的一项优惠贸易安排。目前协定成员有中国、孟加拉国、印度、老挝、韩国和斯里兰卡。 协定成员均派出部长级代表团参会,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率团与会并主持会议。此外,蒙古国、印尼等9个非成员也派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开部分的活动。 商务部数字显示,2004年中国与其它成员的贸易总额为1045亿美元。(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