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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开征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 10:5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李婧) 广州传闻已久的向乘客开征“1元燃油附加费”的消息今天将有明确的答案。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关于广州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及其他出租车补贴的政策,市政府已有明确批复,今天上午,市物价局将公布有关方案。据悉,广州将向乘客开征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据此前广州出租车协会透露的信息显示,燃油附加费可能为每乘次1元,但起步价以内的乘次可能不会征收。

  司机人均月收入减370元

  省政府已同意开征附加费

  今年以来,受

成品油价格不断上调的影响,广东省出租车燃油成本大幅度上升,经省政府同意,广东省物价局出台政策明确,各地可向乘客开征燃油附加费。据悉,今年我省成品油五次调价使广州出租车每车每月燃油成本增加739元,一辆出租车月净收益由4036元降至3297元,以一辆车两个司机计算,人均月减收370元。

  燃油价格有一定回落

  各地将及时停止收取

  广东省物价局副局长马壮昌表示,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属于价格范畴,是出租车运价的一部分。由出租车经营者收取,收取对象是乘客,收费收入直接归出租车经营者。而是否需要开征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由各地级以上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燃油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结合当地的实际决定。确需开征的地方,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就燃油附加费的收取方式、标准和具体执行时间提出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是否长期收取?马壮昌表示,收取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是价格调控的临时性措施,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应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当燃油价格回落到一定水平后,各地将及时停止收取。

  油价上涨由四方分摊

  广州已清理有关收费

  根据

国家发改委有关精神,油价上涨将由政府、企业、司机、乘客四方分担。根据省物价局发出的“清理减免针对出租车司机收费”的通知,广州交通集团、广骏等出租车公司已从8月起减免了出租车司机每月200元的道路交通运输管理费用。广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对国家明令禁止收取的费用早已取消,而减免承包费、挂靠费问题由于省物价局只是建议性的,主要看出租车企业自身如何处理。

  起步价以内加收需听证

  出台方案前已多方调研

  对于广州市出租车协会提出的向每乘次乘客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的问题,广州市物价局有关人士曾表示,由于广东并无开征燃油附加费的先例,所以,广州市物价部门专赴济南、南京、郑州三城市进行调研,并修改方案。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广州市物价局上报市政府的方案十分具体,规定了企业、政府、乘客三方如何分摊。

  同时,有负责人表示,7元起步价以内的乘次不适宜开征,因为7元再加收1元,相当于提高起步价,等于提高基础运价,而基础运价的调整需要听证。就征收方式而言,1元将由司机向乘客直接收取,而不是通过改表,司机也无须上缴。为此,有不少司机已经在担心收不到1元。

  中山今日起开征附加费

  2公里以上1次收1元

  记者了解到,省内深圳、中山已出台有关减负政策。而今日起,中山市将征收出租小车燃油附加费,出租小车经营者可在票价外一次性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费,2公里以上(不含2公里)的每车次一次性收取1元,2公里以内免收。此项措施会随燃油价格升降及时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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