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起打的多付1元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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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 10:58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李婧 通讯员 蓝岚) 11月15日起,广州市民每次打的都要交1元的燃油附加,司机将给付发票。15日起,出租车经营企业还将向司机返还每车每月100元~200元的承包费、综合服务费等费用。昨日,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这两项措施均为临时性措施,一旦93号汽油价格降至3.7元/升或以下,这些措施将取消,当国际油价长时间高位运行时,将会考虑召开听证会,采取提高起步价和每公里租价等基础运价的方式来替代出租汽车燃油附加等临时措施。
据市价格成本调查队核算,今年8月与2004年月平均比,出租车单车营运成本增加1281.10元。昨日,根据省有关政策,经市政府同意,市物价局公布了《关于出租汽车燃油附加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向出租汽车司机返还费用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政府有关部门和出租车经营企业,近期内不得新增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昨日公布的通知明确,11月15日起,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在向出租汽车司机正常收取承包费、综合服务费等费用中,每车须返还100~200元/月。对此,市物价局价格处负责人表示,前段时间部分企业已适当降低出租车费用的,此次返还数额可适当减少,之前没有采取减负措施的,应该执行200元/月的返还额。该措施实行后,每辆出租车可减轻营运成本100元~200元/月。该返还费用措施与出租车临时收取燃油附加同步实行,如燃油附加取消,则返还费用措施同时停止。据测算,涉及政府、企业、乘客三方分摊的一系列措施每月可减轻出租车营运成本1280元~1380元。 对于为何不调整运价而是开征燃油附加,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广州市现行出租汽车里程租价2.60元/公里已是全国最高标准,起租价格7元/2.3公里也属较高标准,加上调整运价需要耗费300万元左右历时3个月才能将全市1.6万多辆出租车计价表调整,耗时又耗力,因此一时较难实行。 市物价局负责人介绍,判断是否取消临时措施的标准—93号高标准清洁汽油油价3.7元/升是广州2004年底到2005年上半年93号汽油价的综合平均价,不含每升0.04元的清净剂费用,而昨日已开征燃油附加的中山市依据的油价标准也是如此。 针对司机们反映可能很难收到钱的问题,市物价局表示正在制作中英文对照的明码标价签,将会张贴在车内的显著位置,避免司机和乘客发生误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