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存弊端 四大原因诱村官出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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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 12:07 中国财经报 | |||||||||
本报记者 李存才 本报讯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存在严重弊端,农村土地征占的非市场化设计背离价值规律,农村民主选举制度不规范,村级民主决策体制不完善。民政部有关负责人日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上述四大问题是造成村干部违法违纪的主要原因。
这位负责人分析说,包括集体土地在内的农村集体财产理论上说是人人有份,实际上每户每人没有确定的份额,特别是城近郊区和集体经济发达的村,村干部利用管理权出卖和占有土地,私自承包企业,出卖和侵吞集体利益,实际的资产所有者却不能以产权所有者的身份进行有组织地强有力地抵制。某些村由于村企合一,村民难以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监督,成为集体利益流失的漏斗。在这种产权制度下,村干部违法违纪的活动自然增多,而维护集体资产权益的成本却很高。 农村土地征占的非市场化设计背离了价值规律。在农村很多地方,由于农村占地补偿规定价格并不高,但以各种名义卖出的土地转手用于商品房开发,收益却成倍提高。丰厚的利益差额空间促使相当一批不法村干部铤而走险,与开发商合伙侵占村民利益。同时,农村宅基地的无偿发放以及一些村庄大量机动地的存在,也是村干部抢先占有或取得寻租收入的重要渠道。 村委会民主选举本来是对村干部违法违纪活动进行制约的一个有效手段,但农村民主选举制度在一些地方很不规范,这种状况诱发村干部违法违纪的行为时有发生。 村民代表会议虽然在很多村已经建立起来,但由于农村的重大事项往往由村“两委”负责人把握,特别是在一些土地拍卖、征占地补偿金发放、集体企业承包等问题的决定等问题没有经过民主程序,以致出现以权谋私问题。一些村民理财小组的成员根本接触不到村财务账目,账目形同虚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