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介绍他人参加传销将罚50万 38部法规今起实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 01:00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 史晓芳 10月31日北京报道】11月1日开始,将有38部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16部,地方级法规22部。它们包括:

  《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将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的“拉人头”、以发展的下线的推销业绩为依据计提报酬的“团队计酬”以及骗取入门费3种行为明确定义为传销,对此予以严厉打击。《条例》指出,组织策划传销的将处最高200万
元的罚款,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将处最高50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允许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保证收益类产品,但如果仍有少数银行利用理财产品进行变相高息揽储,银监会将对其实施处罚。

  此外,还有《认证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等。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