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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浦东试点 鼓励资金外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 14:44 经济观察报

  本报记者 刘兆琼 北京报道

  上海浦东新区又一次充当了试验田,一项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实质性“动作”在这里出现。

  10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魏本华在上海宣布:跨国公司外汇资金管理方式改
革在浦东先行试点外企资金集中管理、在境内银行开立离岸账户、一定条件下的境外放款等九项措施。

  这些措施的试行,不仅将给外资企业带来运营手续的简化、成本的降低,而且将给银行带来可观的收入来源。

  资金集中管理

  “其实,我们已经试点了一段时间了,确实大大提高了我们的资金运用效率。”一家跨国公司的财务主管告诉本报。

  今后,跨国公司可以在现行委托贷款的法律框架下,以外汇头寸日内集中方式,对境内成员公司的外汇进行集中管理。

  “这些措施将极大地降低我们的运营成本,我们在国内的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不需要在银行开设很多独立的账户,而只需要每天向母公司进行借款,比以前方便很多。”一家外资企业下属财务公司相关人士称。

  之前,外企的各个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每天都需要在自己的开户行进行资金结售汇,而且如果有资金周转需要,必须独立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一般会根据申请额度要求母公司提供信用担保。“这样做非常麻烦,对银行来说要走很多不必要的步骤。”中国银行国际业务部一位人士认为。

  而实行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后,集团所属子公司外汇收入全部上划集团,由集团根据外汇资金预算计划统一进行调配,实现各子公司间、子公司与集团间互相调剂外汇资金余缺的目的,能够减少不必要的结售汇环节。

  鼓励资金外流

  在这“九项措施”中,中外资跨国公司被允许一定条件下的境外放款。“允许中外资跨国公司以外国投资者已分配未汇出的人民币利润与外国投资者按投资比例享有的人民币未分配利润购汇从事境外放款”;“放宽中资跨国公司进行外汇资金境外放款的资格条件限制。”外管局还支持中资企业贯彻“走出去”战略。

  “现在往国外汇钱,管制得远没有以前那么严格了。”上述一家跨国公司的财务总管说,现在国家严格控制的是国外往国内的资金流动。

  而此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相关通知,明确允许境内居民(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合法地利用境外融资满足企业发展的资金需要。

  而一位业内人士认为:“对于外汇管理方面松动是有选择性的,在目前

外汇储备十分充裕的情况下,允许中外资企业的对外投资不仅可以为外汇储备减压,而且有利于外资机构的经营。”

  银行机会

  尽管9项措施才刚刚推出,各家银行早已开始备战集团企业的资金集中管理和离岸业务。

  早在今年年初,招商银行就开始为中资企业的集团企业进行集中授信贷款,集团企业下属的子公司将不必一一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就可以直接享用招商银行为其提供的集团授信。

  10月12日,招商银行又在上海、北京、广州三地同时推广其“外币现金池”产品,主要是为集团企业客户提供外币资金集中管理。

  招商银行公司银行部雷财华介绍,GE中国母公司的账户是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的曹家渡支行,系统自动对每个子公司资本金账户和经常账户进行结算,将结余外汇归并到母公司的资金池。各子公司之间内部计价,向母公司资金池存钱的有利息收益,取钱的有贷款利息支出,并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进行。

  而今年6月,渣打银行也已经开始了类似的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的业务——为TCL集团成员公司办理外汇资金集中管理业务,成为国内第一家为跨国公司进行外汇资金集中管理业务试点的外资银行。

  此外,随着中国企业越来越多地走向海外,离岸业务也开始成为银行新领地。深发展与招商银行日前也获得批准,接受境内机构为离岸客户提供担保,也可以由银行直接为离岸客户提供担保。

  另外,外汇衍生品业务和外汇

理财也将在这九项措施的催化下,成为下一个银行必争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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