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开发潜力大 规则复杂、成本太高、减排额出售价格低等因素影响了项目合作开展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 11:00 国家环保总局网站 | |||||||||
本报讯为了推动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深入开展,充分发掘我国巨大的潜在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市场,由国家发改委主办的中国清洁发展机制(CDM)大会近日在北京举行。来自发达国家政府部门、国际碳基金机构、有关国际组织、中外企业和咨询单位近30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在此次会议上,参会人员除进行政策研讨、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开发经验交流等主要内
今年2月16日生效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作为国际社会保护全球气候的法律约束性文件,不但规定了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量化指标,而且也规定了发达国家可以通过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合作,即在具体项目上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并出资购买带来的减排量,以完成发达国家的减排指标。 据了解,为充分利用清洁发展机制,中国政府于2004年6月发布了“中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了项目申报、许可程序等政策规定。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姜伟新说,在中国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不存在政策障碍。当前的优先领域是提高能效、开发和利用可再生能源、甲烷回收利用3个方面,国家发改委已正式为北京安定填埋场填埋气收集利用项目等8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出具了批准书;云南省大梁子水电站项目等11个项目已经出具不反对意见函。浙江巨化HFC-23分解项目等3个项目正在受理中。 虽然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的前景广阔,但是目前项目开发状况并不令人满意。姜伟新指出,主要原因是清洁发展机制国际规则复杂,项目准备成本太高;目前减排额出售价格较低,影响了项目开发商的积极性;我国已开展了一些能力建设,但开发设计项目的能力仍然比较欠缺;提高能效和煤层气开发利用是中国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优先领域,但目前进展有限。新闻来源:中国环境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