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 股东资格放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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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 06:41 现代快报 | |||||||||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关于期货经纪公司股东资格及相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元持续超过一年且净资产也在5000万元以上的公司也具备申请期货经纪公司股东的资格。与2004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相比,申请条件有所放宽。 《通知》指出,期货经纪公司变更股东或者股权结构的,变更后任何股东持有的股份应低于期货经纪公司股份总额的50%;拟持有期货经纪公司10%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
《通知》称,申请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或者上市公司等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司,证监会将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征求相关监管部门的意见。新华社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