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政府举债筹措资金破解制约国企改革资金瓶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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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 09:29 国资委网站 | |||||||||
沧州采取五项措施强力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一是政府举债筹措资金,破解制约瓶颈。为了破解制约国企改革顺利进行的资金瓶颈,保证企业在保证职工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彻底实现产权制度改革,沧州市痛下决心举债筹措国企改革专项资金,由市财政担保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为调整职工劳动关系提供了资金保证,目前改革资金已经基本到位,这在全国省辖市中尚属首创。
二是完善政策体系,规范改革程序。根据国家政策环节变化,出台了《国有企业改制操作程序》、《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将律师法律服务纳入国企改革全过程,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确保市属国有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针对改革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出台了《关于对2003年市直企业改革解困工作〈实施意见〉的补充修改意见》,制定了《24条政策解释》,对劳动关系调整、经济补偿金计发、国有资产处置等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是把握关键环节,规范有序推进。分改革立项、清产核资、财务审计、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方案制定、集中联审、职代会审议、费用稽核、资产变现、进场交易、职工安置12个改革环节规范有序推进企业改革,确保在程序上不出问题,并对每个环节倒排工期,确保工作进度,目前市属企业改革即将进入职工劳动关系调整阶段。 四是创新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制度。实行了目标责任、调度督导、情况通报、信息反馈、包扶企业等六项制度,对国企改革进展每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确保改革工作按照时间表要求进行;同时,制定了专项考核办法,将完成改革任务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衡量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 五是实行集中办公,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工作需要,从国资、财政、劳动、土地、法院等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办公,对企业改革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进行了联审,对应付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安置费、拖欠工资、计生奖励、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12个项目、31项费用进行了测算和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