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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民间资本规模超过1.2万亿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 15:32 人民网-华南新闻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课题组提出,广东要推进金融制度创新,正确引导、规范和利用民间金融

  本报讯 记者刘伯饶报道:改革开放以来,广东民间资本发展迅速,已经成为经济金融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但是,广东民间资本的规模有多大?民间投资对广东经济增长的贡献怎样?更进一步,民间金融在广东金融体系中居于何种地位?长期以来,没人能够给出满
意的答案。前不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课题组承担的2004年广东省重大决策咨询课题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并取得了一系列开创性成果。

  据课题组初步测算,2004年末广东民间资本存量为10638亿元,其中包括已动用的民间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6022亿元、金融资本(即民间投资于

股票和入股金融机构的资本)1977亿元,未动用的民间资本(即投资性储蓄)2639亿元。如果加上居民手中持有的现金、外汇储蓄、保险资产和境外
证券
资产等,2004年末广东民间资本规模折合人民币超过1.2万亿元。

  课题组进一步测算表明,1998年至2003年间,广东累计完成民间投资9258.4亿元,占同期全社会投资的43.1%,几乎占据全社会投资的半壁江山。在这期间,广东每年GDP的增长中,约有23.5%是由民间投资直接拉动的。特别是2002年和2003年,民间投资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高达29.4%和29.1%。“充分动员民间资本,加快发展民间投资对新时期广东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课题组组长王自力博士说。

  但是,随着民间投资准入限制的逐步消除,民间投资扩大与融资瓶颈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一方面,信贷资金持续向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集中,县域经济、中小民营企业融资瓶颈难以突破;另一方面,民间融资趋于活跃,民间金融成为民间经济主体融通资金的一个重要途径。据课题组调查和估算,2004年末广东民间融资金额为1400亿元,约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6.4%。

  课题组提出,广东要推进金融制度创新,正确引导、规范和利用民间金融。对地下钱庄等非法金融活动,不仅不能让其合法化和公开化,而且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同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正式金融。王自力说:“有人会问,对于非官办金融组织,怎样加强对它们的监管?其实,这里有个监管当局如何转变监管理念、改变监管方式和提升监管水平的问题。这些问题解决了,民间金融组织的监管问题其实是不难解决的。”

  引人注目的是,课题组还提出了整合地方金融机构,建立多层次的区域金融组织体系的设想:对珠三角地区资本实力最强、资产质量最高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进行合并,重组成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华南银行”,打造广东地方金融龙头;鼓励设立一批新的农村金融组织,并且严格按照“谁出资、谁管理、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进行运作;从产权结构入手,通过引进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积极推动省内其它城市商业

银行改革;适当新设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满足多样化的民间投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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