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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律委员会在追回被盗被抢财物提修改建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 16:0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22日电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22日下午就物权法草案提出修改建议,在追回被盗、被抢财物方面提出的修改建议有:

  草案三次审议稿第一百一十二条对所有权人追回被盗、被抢财物问题作了规定。有的认为,对被盗、被抢的财物,所有权人主要通过司法机关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追缴后退回。在追赃过程中,如何保护善意受让人的权益,维护交
易安全和社会经济秩序,可以通过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规定解决,物权法对此可以不作规定。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删去这一条中有关对被盗、被抢财 物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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