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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融资即将合法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 11:38 CCTV《第一时间》

  也许今后买房可以不从银行贷款。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已正式将陕西、四川、贵州、山西等四省确定为实施小额信贷的试点地区,民间贷款公司将得到认可。也就是说长期处于半地下状态的“非正规金融”民间融资,将迎来合法的身份。中国人民银行这次试点方案,主要是将大量的民间资金进行合理引导,把以往的自有资金、捐赠资金或单一来源的批发资金形式整合,建立新生的民间贷款公司,和国有的银行相比,民间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可由借贷双方自由协商决定。根据央行的规定目前民间贷款公司采取“只贷不存”的经营模式,不
吸收存款,不跨区经营,同时股东最多不超过5个。民间贷款公司的建立将成为中小企业解决信贷资金的主要来源。 根据央行副行长吴晓灵透露,新生民间贷款公司的方案草稿正在与银监会协商中,“只贷不存”模式的大方向已经明确,待方案通过后,小额信贷的试点将迅速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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