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贷不存式民间金融机构露面 四省试点小额信贷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 11:05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0日电】长期处于半地下状态的“非正规金融”———民间融资,终于迎来了一线曙光。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已正式将陕西、四川、贵州、山西等四省确定为实施小额信贷的试点地区,“只贷不存”这一新名词也首次进入了人们的视线。民间贷款公司,将作为新型“正规兵种”,昂首步入金融市场主体序列。 10月13日,央行副行长吴晓灵透露,新生的民间贷款公司,“只贷不存”模式的大方
“其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捐赠资金或单一来源的批发资金形式,不吸收存款,不跨区经营,股东最多不超过5个、贷款利率可由借贷双方自由协商。”参与试点方案设计的一位央行人士向记者描述。 更重要的是,当前的“只贷不存”也只是一个过渡模式,央行强调应以市场化为导向,发展商业性、可持续性的小额贷款组织,这就等于为其日后发展预留了空间。 具体而言,待时机成熟后,这种“只贷不存”的投资机构可少量吸储,或是提供批发性的贷款资金,甚至转化成小额贷款银行,以便进行更大范围的融资,吸引真正的投资者加入。 鉴于此,业界把“只贷不存”视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突破口,并认为只要将大量的民间资金合理引导,不失为解决民企融资难问题的现实选择,其中包括允许、建议放贷的人依靠银行委托放款,鼓励只放贷款的贷款性金融机构试点,修订有关法规以允许企业之间相互融资等。 当然,非正规金融的合法化同样也会派生出很多问题,比如,民间融资参与者众、涉及面广,操作方式可能不尽规范等都对银监会监管提出了挑战。从“高利贷”、“地下钱庄”,到合法的民间金融,显然还要走很长的路,但是,开辟多元化融资渠道已是大势所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