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资委提出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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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 08:08 国资委网站 | |||||||||
10月17日,福建省国资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卢展工同志在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时的讲话。大家一致认为:卢书记的传达讲话,准确领会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科学把握了“十一五”面临的形势和目标任务,开拓务实地提出了贯彻落实措施。会议要求,省国资系统要深入学习,认真贯彻全会精神,立足发展,推进改革,突出效率,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并提出三点贯彻意见:
一、尽快组织传达学习。做到“三带动四结合”,即:党委中心组带机关,机关带企业,控股公司党委(党组)带基层支部;机关干部普遍传达与党委中心组集中研讨相结合,个人学习与支部集体交流相结合,机关学习与企业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国资监管实际相结合。 二、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建设。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建设“海峡西岸”写入中央文件,为我省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省国资委要抓住机遇,找准定位,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积极研究国有经济在这个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做好规划,谋划发展。要用科学发展观和“海峡西岸”的建设理念统领我省国资监管工作,从体制上、机制上搞活国有企业,壮大国有经济。 三、切实抓紧各项工作。下一阶段,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尽快出台《福建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二是积极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三是做好外派监事会和稽查特派员试点工作;四是抓紧制定《福建省产权转让办法》;五是落实国资监管制度和企业内控制度的综合稽查;六是指导、协调、服务好重点项目建设;七是按“三个一批”提出我省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调整意见;八是继续开展企业房地产投资、金融项目投资及违规办理企业年金、商业保险、企业领导违规兼职取酬的清理整顿工作;九是继续完成省属企业的班子配备调整;十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和队伍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