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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集团给海关员工发工资 每月多达5000元港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 06:55 新京报

  本报讯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为优先办理审单业务以及确保在个别单证不全的情况下仍能顺利通关,通关企业每月定期向个别海关工作人员发“工资”。按照通关环节的各个岗位及关员职位的低高(科员、组长、科长),每人每月从2000元港币至5000元港币不等。这就是去年案发的东莞海关驻凤岗办事处员工集体受贿案。据悉,目前该案已基本结案。

  2003年11月,广州黄埔海关缉私局侦查人员发现,以尹照华为首的家族走私团伙,以
照华公司为依托,自2000年1月至2004年4月间,走私牛皮、布料价值高达18亿元,偷逃税3.5亿元,而且还在

东莞海关驻凤岗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身上大做文章。去年10月,海关缉私部门共抓获该走私团伙的全部犯罪嫌疑人42名,今年5月12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尹照华等28名嫌疑人提起公诉。随后,东莞市检察机关开始介入此案。

  据介绍,2002年5月,尹氏团伙成员尹锦满,将3000元港币红包交给时任凤岗办事处查验科查验二组副组长的杨某,希望今后照华公司的货物报关速度能更快点,在个别单证不全的情况下能网开一面。2003年2月,杨某被提拔为机检科机检组组长。照华公司内部就“红包”的发放有条不成文的规定,按照通关环节的各个岗位及关员职位的低高(科员、组长、科长),每人每月从2000元港币至5000元港币不等。至案发前的2004年2月,杨某共收受了港币56000元。除固定给海关关员发“工资”,照华公司还用多种手段拉拢关员。据照华公司出纳兼会计尹志堆供述,该公司的支出有查车费、“接待费、应酬费”等。

  2004年8月27日,因涉嫌犯受贿罪,杨某等人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9日被逮捕。据海关内部人士透露,涉及照华公司受贿案的该办事处有47名工作人员被清除出队伍,该办事处负责人也因为领导不力,被取消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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