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创农业险共保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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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 00:28 东方早报 | |||||||||
作为全国农业保险9个试点省市之一,浙江农业保险即将取得实质性进展。近日,记者从浙江省保监局获悉,由该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制订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已上报省政府审批。根据该方案,该省将不设立专门的农业保险公司,取而代之的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据悉,该模式在国内首开先河。 “浙江省政府将在下月召开常务会议,对该方案进行专门讨论。”浙江保监局副局长
共保体模式,是指两家及两家以上商业保险公司根据省政府授权,经营运作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按照章程约定的比例,分摊保费、承担风险、享受政策,共同提供服务的保险组织形式。在共保体内,成员由“首席承保人”和“共保人”组成,以商业保险运作模式,实施对农业保险的承保、理赔、结算、风险准备金提存等,其中“首席承保人”具体负责经营。张忠继介绍,浙江目前已圈定了以承保份额最大的中国人保浙江分公司为“首席承保人”、11家财产险公司组成的共保体。 至此,浙江此前希望效仿上海、吉林等地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的方案正式宣告放弃。张忠继解释说,从目前来看,共保方式也是国内外保险界对损失概率不确定的重大项目和罕见巨灾的一种理想农业保险制度模式,可以降低独家承保的风险,提高对化解巨灾风险的承受能力。 根据浙江保监局提供的《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共保体试点实施方案》,共保体将根据浙江巨灾风险状况和商业保险公司的承受能力,通过调整赔付方式实行有限责任赔付。具体是,当全省农业保险赔款不超过所收农业保险保费的5倍时,共保体按核定的赔款赔付;当保险赔款超过所收保费5倍时,则按比例赔付,由此实现最高承担农业保险保费5倍的赔付责任。 考虑到农业险属涉及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政策性保险业务,浙江还将对共保体的赔偿责任进行相应的财政扶持。依照试点方案,赔款总额超过保费2~3倍的部分,共保体和政府将按1:1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3倍以上则以1:2比例分担。张忠继透露,浙江将安排1000万元资金作为财政配套。 浙江在农业保险机制方面的探索已将近两年时间,而最近暴露在台风面前的农业保险“软肋”促使其不得不提速。浙江保监局介绍,今年入夏以来,该省连续遭遇“海棠”、“麦莎”等5次台风袭击,由于农业险仍是空白区域,全省受灾的27.1万公顷农作物、28.4万公顷水产和死亡的3.1万头大牲畜,几乎未得到保险赔偿。 早报浙江专稿 徐益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