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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 15:49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2005-10-20本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纳税服务,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健全纳税服务体系,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根据当前税收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在深入调研、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下发了《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共分六章四十五条。第一章是“总则”,主要明确出台《规范》的依据,纳税服务的含义、宗旨、目标、原则、组织协调机构、总体要求等。第二章主要明确纳税服务内容,涵盖税法宣传、纳税咨询、简化办税方式和程序、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等,涉及税收管理员、税务稽查、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第三章主要明确办税服务厅的设置、管理、服务规范。第四章主要明确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与税务网站等纳税服务现代信息技术平台的设置与管理。第五章主要明确税务机关开展和加强纳税服务考核与监督的有关制度和要求,第六章是“附则”。

  《规范》具有以下六个特点:

  (一)宗旨明确。制定和下发《规范》的宗旨和目的,就是要通过建立健全纳税服务制度,规范和优化纳税服务,从而既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保证国家税收收入增长,又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防止和纠正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规范》对此进行了充分体现。

  (二)内容广泛。《规范》在准确把握纳税服务工作内容的基础上,紧扣纳税服务工作环节,从税务部门工作角度出发,有针对性地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直接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措施作了规定,工作涉及面广,涵盖税收征收、管理、检查以及实施税收法律救济等各个方面,这样可以较合地满足纳税人需求,符合当前工作需要。

  (三)措施具体。《规范》在总结近年来全国纳税服务工作成效与经验的基础上,对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行为和措施,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服务的事项、方式、时限等,这样有利于基层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人员掌握和执行。

  (四)保障有力。《规范》明确了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考核与监督制度。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要将纳税服务作为税收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纳税服务质量考核与监督机制。对不依法服务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等。同时,为保证对纳税服务工作评议评价与监督的效果,《规范》还特别提出建立健全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纳税服务工作的评议评价制度及第三方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监督机制。

  (五)与时俱进。《规范》对当今国际纳税服务工作做法和经验进行了合理借鉴,对今后纳税服务工作发展趋势进行了科学分析,结合实际,提出了当前我国税务机关开展纳税服务工作的内容和方式,如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纳税服务志愿者活动,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税务网站服务,丰富纳税服务手段等。

  (六)因地制宜。鉴于目前各地税收征管基础条件和信息化进程不一,《规范》从实际出发,对在全国范围内难以统一规范的事项,明确由各地税务机关确定,包括纳税咨询限时答复时限、办税服务厅即办事项、限办事项及办理时限等,体现了因地制宜的原则。

  《规范》的制定和下发,具有以下意义和作用:

  一是有利于贯彻依法治税原则,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和依法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七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应当制定税务人员行为准则和服务规范”。《征管法》和《征管法实施细则》出台后,总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并按年度对全国纳税服务工作进行通报,提出明确要求,有力地推进了纳税服务工作进程,同时为研究制定《规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规范》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征管法》和《征管法实施细则》的需要,将进一步体现税务部门依法治税的原则,促进税务机关依法做好纳税服务工作。

  二是有利于规范纳税服务行为,促进全国纳税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规范》的制定和下发,将有利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增强广大税务人员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和观念,准确理解和掌握纳税服务的内涵,正确认识服务与执法、管理的辩证统一关系,克服重执法、轻服务或重服务、轻执法的片面思想与做法,保障各地纳税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是有利于加强税收征管,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健全纳税服务体系和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规范》根据建立健全包括宣传咨询、申报纳税、法律救济等内容的纳税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包括限时服务、首问责任、全程服务以及文明礼貌准则在内的服务规范和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的要求,结合实际,明确了纳税服务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内容、方式,税务机关组织协调机构和工作职责,纳税服务考核与监督制度,不依法向纳税人提供服务的法律责任追究等,将进一步强化服务措施,规范服务行为,引导和促进纳税遵从,降低税收征纳成本,有利于加强税收征管,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创建良好税收秩序。

  四是有利于适应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加强税务机关作风建设。纳税服务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税务机关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规范》对日常税收工作中的行政执法、文明服务、监督考核、工作协调、业务规范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标志着我国纳税服务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这不仅是加强税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促进文明服务等行政行为的具体举措。

  据悉,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
科学发展观
,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加强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积极转变服务观念,创新服务手段,强化服务措施,纳税服务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圆满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起到了基础性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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