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静睿 通讯员 穗法宣) 伪造与中央领导人的合影、广东省政府文件,虚构新白云机场价值63亿元之巨的“免标工程”……“成功商人”肖汉明近日因诈骗1362.89万元,被广州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肖汉明,汕头市人,今年39岁。只有小学文化水平的他,案发前是广东明油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油达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工商部门的登记资料显示,这家注册资本
为1000万元的公司,实际上在登记成立3天后就开始空壳运转,肖汉明的经营完全是“空手套白狼”。
1998年,肖汉明经人介绍认识了包工头郭某某。肖汉明对郭某某表示,自己和中央领导人很熟,并且承包了广州新机场人民币63亿元免标工程,同时出示了伪造的与中央领导人的合影。郭某看到有这么大一个“工程”可以上马,当即表示愿意出资在肖的广东省建设实业发展总公司下面成立一家独立核算公司,希望肖能够将其工程中一项价值3亿元的子工程转给他负责。广东省建设实业发展总公司第一工程处由此成立,由郭某某担任法人代表。
实际上,所谓的“广东省建设实业发展总公司”并没有在工商部门登记,在2001年到2002年间,肖汉明出示虚假的“广东省建设实业发展总公司”营业执照、该公司“第一工程处”营业执照、《广东省人民政府文件列建字3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建字第37号通知》等材料,成功骗取了郭某某的信任,以找人办事需要活动经费为由,数十次以借款方式骗取郭某某现金合计人民币1135.89万元。
2002年4月19日,肖汉明又以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明油达公司收到国家补偿款为由,开出3张面额为400万元、384万元、16万元共800万元的现金支票给郭某某作为还款,骗回了其写给郭某某的800万元借条。剩下的300多万元债务,肖汉明则开了借据给郭某某。
2002年元月前后,肖汉明虚构明油达公司正在申办广州国际医药网络保健中心项目的事实,再次骗取郭某某的信任,以申办医药网络保健中心需交各种费用为由,数次骗取郭某某的现金145万元,并用4张虚假缴款收据从郭某某手中骗回145万元的借条。
2002年5月,肖汉明又想出了新伎俩,他声称保健中心的项目办不下去,中央领导人答应给1000万元的补偿,但必须先筹措100万元的扶贫款,为了让“故事”显得更有说服力,肖汉明甚至叫人模仿中央领导人的声音给郭某某打电话,取得郭某某信任后,肖汉明以购买广州市查获的一批走私柴油为名,许以郭某某的朋友余某高额回报,向余某借得110万元,肖汉明开了143万元的支票做抵押,但经查明这些支票依然不能兑现。
开庭审理的时候,肖汉明的辩护律师曾认为,在2002年1月5日,郭某某已经知道被骗,但还继续借钱给肖汉明,这些钱款应该算作对公司的投资,而不是诈骗。但法院审理后查明,在骗取郭某某的这些资金后,除部分用于肖汉明个人的挥霍外,大部分去向不明,法院由此并未采纳该辩护意见。
法院最后判决,肖汉明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罪所得的1362.89万元按比例发还被害人郭某某、余某。
|